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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簡之辯
2011/02/03 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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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文字改革者,多持此說為簡體之優越性辯:文字、符碼也,焉有不得與時俱進之理?以簡代繁,正乃教育之應然,時勢之當然,進化之必然。

但僅言化繁為簡,尚可振振有詞;若兼論化零為整,就必語塞詞窮。簡體之大弊,正在其非一於一之對應。一旦「通假」大行,溯原還真便成問題。

於是,範、范,寧、甯,塗、涂,於、于,鬱、郁,種、种等二姓強歸同宗者有之;麴、麯、曲等三氏併入一門者亦有之。

姓氏而外,當然不乏其他問题:

譬如「凿坏以遁」(揚雄〈解嘲〉),穿牆而出乎?抑鑿壞就逃?

又如「女丑衣青」(《山海經》),青衣醜女乎?抑何方神巫?

又如「湖淀波之漾者曰淀 」(《通雅》),二「淀」皆「澱」乎?抑「淀」「澱」有別?

又如「吊死曰吊」(《玉篇》),「吊」、「弔」有別乎?抑二「吊」皆「弔」?解「吊」為懸樑乎?抑釋「弔」為悼亡?

又如「余不及也」,自歎弗如乎?抑罵盡餘子?

又如鍾書先生「“莫言此个尖头物,几度撩人恶发来”,“发”谐音“发”」云云,三「发」俱「發」乎?抑「髮」「發」不一?「飘发」、「长发」、「生发」、「发毛」等又皆如何?

再舉一例:「爰观斗牛」,西班牙紀遊乎?抑誰仰首觀天?觀上下文義,或非難解,但若兼假OCR光學字符識别之助,轉譯為「爱观斗牛」,便庶幾撥雲見星,別無可選,而直指西班牙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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