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質彬彬
2005/11/05 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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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讀書成為我的習慣
我常對人說
一日不讀書比一日不洗澡更教我難過
有朋友回應說
這種說法只是證明了我不愛洗澡….@@
讀吳庚的文章寫道:
憲法上的基本權或相當於基本權之權利
屬於支配權
凡支配權所到之處
國家公權力之行使皆應受限制
這話鼓鐘般地敲進我的腦袋
當如是,『人性尊嚴』始能抬頭挺胸
非洲草原上有一種動物叫羚羊
牠們天生有一雙美麗的羚角
有趣的是
牠們的羚角不是用來抵抗肉食的獅豹
而是用來與雄性的同類爭鬥
為的只是要獨占與雌性的交配權
某日某KTV發生群毆事件
兩羣少年為了女孩子爭風吃醋
互相找來幫手大打出手
造成多人受傷甚至有人死亡
何謂犯罪?
孟子鼓勵率性而為
如果率性的結果是造成同類傷亡,又該如何評價?
做為一個人的價值何在
除了人類自我膨漲的理性之外
造物者所賦予的天性 -- 尤其指動物性
難道就無價值?
西洋歌手我喜歡Rod Stewart
臺灣歌手我喜歡張惠妹的歌聲
孔子說:
質勝文則野,文勝質則史
文質彬彬然
對於張惠妹的歌聲
我就有文質彬彬的感覺
人之所以為人
天生的野性與後天的理性
應該具有同等的價值,不是嗎?
惟有如此
『人性尊嚴』才可以自由自在
法律就某方面來說
它是人類自私的結晶
為了保障人類群體生活的安定
它否定了一些人類原始的天性
我想好的法律-君子之法
應該是要在文與質上找尋一個平衡
但有可能嗎?我等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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