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在國際媒體的能見度很低,能夠擠上「經濟學人」這種權威性的雜誌,<Ma the Bumble>一文,不論褒貶,都是好事,有則改之,無則加勉,偏就有一大
堆混蛋,愣是把個英文字「Bumbler」硬掰成「笨蛋」,刻意低貶國家元首,這才
是貽笑國際級的混蛋行徑.
「經濟學人」這篇報導刊出之後,我駐英代表處第一時間主動與亞洲版主編齊格勒聯絡,表達關切.這個動作,有點多餘,國際評論,等閒還搏不到版面.但是護主心切,還算不失本份.
齊格勒在回信中特別以中文標示「笨蛋」二字,明確指稱這是「不負責任的錯誤翻譯」.bumbler一字是形容「行事猶豫」或「略帶困惑」.「經濟學人」是談處事,不是針對為人.
行事猶豫,是訝異於民進黨顛倒是非的小人步層出不窮.略帶困惑,則是國民黨怎麼也居然無厘頭的窩裡反得厲害.
<Ma the Bumbler>連同副標題:A former heart-throb loses his shine,也許可以翻譯成:<馬步羈絆:一度悸動人心,如今光環盡退>,似乎比較貼切原意,內文也還客觀、公允,感慨、惋惜居多,只是觀察深度不夠,難免隔鞋搔癢,外人實在無法理解,中華民國的反對黨居然是以推翻自己國家為職志,而國民黨的內訌也已浮上檯面.
<Ma the Bumbler>以連勝文的丐幫說為例,說明馬英九不能服眾,只不過該文稱連勝文為a prominent politician,一個知名的政治人物,似乎有點溢美.連勝文也許算是名門之後,論學經歷卻只夠得上是個邊緣人物.「經濟學人」不會理解一個對於自己所屬政黨毫無建樹的人,卻能夠對黨造成傷害.
「經濟學人」一向立論嚴謹,用詞精煉,評論、就是抬舉,可惜台灣太多混蛋根本不識抬舉!不識抬舉也就罷了,還得作賤自己.
錯誤翻譯,可以不負責任?殺雞儆猴,辦他一個侮辱國家元首罪.台灣媒體的驕縱,應該是出之於公權力機構的怠惰.
去國懷鄉、旅居印尼多年,有「最美麗主持人」稱號的藝人白嘉莉說的好,這是我們一票一票選出來的總統,「自己人都不尊重,別人怎麼會尊重」?
可以反對,但是不能汙衊總統!
報載總統先生針對所謂「誤譯」,依然海納百川,「認為身為國家元首,大家有意見是正常的」,此言也許不差,但是面對小人,遠之則遜,近之則不恭,縱容過度,不足以立威,沒有建立威望,何以取信於民!
值得注意的是,「經濟學人」在這篇報導中對馬英九總統的稱謂是:Taiwan’s president,Ma Ying-jeou,台灣總統,馬英九!
所謂「一個中國」的陳腔濫調,在國際上已經沒有市場,中華民國是以台灣的名義獨立於世界之上,而台灣是以中華民國的名義屹立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之外.民進黨妄圖以台灣國取代中華民國,就是老壽星吃砒霜、活得不耐煩了!混蛋的民進黨固然死有餘辜,但是不容拖累所有台灣人.
<Ma the Bumble>結論寫的很中肯:"But the next election is four years away, and presidential hopefuls will not try to oust or even outshine Mr Ma anytime soon. After all, they will not want to take responsibility for the country’s economic problems. Nothing suggests Mr Ma’s main policies will change (or that they should), but his credibility is draining by the day".
試譯如下:
「距離下次大選還有四年,有意競逐大位者並不急於取代或者超越馬氏,畢竟無人願意為國家經濟問題承擔責任.沒有跡象顯示馬氏主要政策會有改變(如果需要改變),但是他的信任度正在逐日流失」.
馬英九的任期只到2016年,想要解決的卻都是中華民國的多年陳疴,每個問題都影響到不同人群的利益,於是...
李登輝、陳水扁聯手鎖國、亂政二十年,台灣坐失發展機會,馬英九力挽狂瀾,如今深陷困境,錯在沒有歸咎前朝,讓老百姓充分理解改革的必要性與困難度,也為自己爭取更多時間與支持.
想搶位置的人不少,想解決問題的人不多,即使天佑台灣,也不會再有第二個馬英九這樣的總統!
- 17樓. andylyn2012/12/01 13:50宇昌案相關法律資料
壹,爭議
公務員是否裁判兼球員?
因而違了反公共政策必須遵守的行政公正性與行政中立性?
五個"公務員”---蔡英文,何美玥,翁啟惠,何大一,陳良博
貳,問題
1何美玥是否圖利了前長官,關係人蔡英文?
2蔡英文"過程中"是否擔任台懋或者宇昌董事長或其他職務?
“最終”蔡家是否因而獲有利益?
3翁啟惠,何大一,陳良博受政府委託在當過公正第三人的評審之後,是否又當了台懋或者宇昌,whatever,蔡英文家的生技新藥公司董事或者其他職務?
叁應適用之各項法律:
一,刑法第十條第二項:
稱公務員者,謂下列人員:
(一)、依法令服務於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以及其他依法令從事於公共事務,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者。
(二)、受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依法委託,從事與委託機關權限有關之公共事務者。
(第三項:稱公文書者,謂公務員職務上製作之文書。)
二,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第五條
本法所稱利益衝突,指公職人員執行職務時,得因其作為或不作為,直接
或間接使本人或其關係人獲取利益者。
第六條
公職人員知有利益衝突者,應即自行迴避。
第七條
公職人員不得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圖其本人或關係人之利益
三,公務員服務法:
離職後利益迴避條款:
(旋轉門條款---《旋轉門條款》,或稱為《公務員離職後利益迴避條款》,是中華民國之法規,目的為防弊,防止公務員利用其服務公職之機會,累積日後轉業之資產,以便日後任職營利事業時,循原任公職時之管道或機會牟取不當利益或取得其他競爭者所無法享有之便利。)
第十四條之一
公務員於其離職後三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五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
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或顧問。
第二十二條之一
離職公務員違反本法第十四條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
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者,所得之利益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
額。
四,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
第五條--研發投資的租稅抵減
第六條--營利事業投資生技新藥公司之租稅抵減
第七條--高階專業人員及技術投資人的租稅優惠
第八條--發行認股權憑證
與促產條例相比租稅優惠幅度更大
並且本產業享受租稅優惠的時間可至2021年
p.s.
蔡英文副院長,+何美玥經建會主委,中研院士<翁啟惠,何大一,陳良博>可否圖利離職之後的宇昌董事長蔡英文?
第十四條之一
公務員於其離職後三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五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
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或顧問。
行政程序法:
第八條
行政行為,應以誠實信用之方法為之,並應保護人民正當合理之信賴。
蔡英文"副院長"可以圖利蔡英文"董事長"嗎?何美月翁啟惠何大一陳良博等公務員,有遵守行政行為的公正性要求嗎?何謂誠實信用?何謂合理信賴?多謝分享.
灣 叔 於 2012/12/01 19:23回覆 - 16樓. andylyn2012/11/30 19:40迴避甚麼?迴避公務員藉機謀取私利!
<<你根本不曉得何謂利益迴避以及所謂迴避制度,卻望文生義,
盡在字面上胡解亂掰。這種甚麼都不懂也敢信口開河的勇氣,老兄,真有你的!>>
你都不翻法條的嗎?
現在開始比誰外行了嗎?你是說,那筆錢蔡英文家拿的心安理得?你翻過<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了嗎?須要貼過來嗎?任何一個懂得基本中文的人看過前面幾條都不可能得到跟你相同的結論,當然你是人權法官周占春一夥的,另當別論
中國,或者台灣的法律,日據時代的法律也算好了,最早的"政府迴避"概念來自哪裡?都來自於日本人幫中國人訂的訴訟法,無論民事刑事案件都有法官迴避的制度
法官迴避是司法獨立,權力分立下,人民要求法院必須公正審判的必然產物,民主法治初行,rule by law的規則起初只限於法官公正的要求,二戰之後,世界相對平靜,英美法界,歐陸法界對法律的發展也有深刻檢討,本來只是對公正法官的要求,從而擴展至行政權,行政官,行政法
簡單講,不只要求法官公正而已,藉由法律的修訂,把法官迴避,司法權中立迴避的制度擴張至行政官,行政權的中立迴避制度,無論你是法官,無論你是行政官,迴避的精神是一致的,法官怎麼迴避,行政官就該怎麼迴避,這是毫無疑問的司法中立,行政中立對具體案件涉及公益,大眾利益時,參與其中的"官員",不得"藉機謀取私利"的基本法理精神
利益迴避的基本精神就是不准參與行政程序,參與審判程序的官員公務員,藉著職務,參與其中的資訊便利性,不對稱性來"藉機謀取私利",無論你的行為多複雜曲折,你參與了那個過程,你或你的關係人就不能藉機牟利,這要甚麼專業知識?
那種錢,法律標準降到跟張爺,特偵組一樣低,也是你一個參與過,曾經參與過其中程序的行政院副院長能賺的嗎?你參與過了,就不行,而且何謂參與,還要嚴格解釋!
你一定狡辯,轉貼一下,你自己辯解辯解!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第三條 本法所定公職人員之關係人,其範圍如下:
一、 公職人員之配偶或共同生活之家屬。
二、 公職人員之二親等以內親屬。
三、 公職人員或其配偶信託財產之受託人。
四、 公職人員、第一款及第二款所列人員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之營利事業。
第四條 本法所稱利益,包括財產上利益及非財產上利益。
財產上利益如下:
一、 動產、不動產。
二、 現金、存款、外幣、有價證券。
三、 債權或其他財產上權利。
四、 其他具有經濟價值或得以金錢交易取得之利益。
非財產上利益,指有利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於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機構(以下簡稱機關)之任用、陞遷、調動及其他人事措施。
第五條 本法所稱利益衝突,指公職人員執行職務時,得因其作為或不作為,直接或間接使本人或其關係人獲取利益者。
第六條 公職人員知有利益衝突者,應即自行迴避。
第七條 公職人員不得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圖其本人或關係人之利益。
第八條 公職人員之關係人不得向機關有關人員關說、請託或以其他不當方法,圖其本人或公職人員之利益。
第九條 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不得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或受其監督之機關為買賣、租賃、承攬等交易行為。
P.S.
法律有漏洞時應從嚴解釋,舉輕明重或者舉重明輕,限縮解釋,不可讓公務員輕鬆逃過法律的"制裁"!法律漏掉了,民眾也要有自知之明,這種人即使法律無法制裁,道德上也要唾棄!
灣 叔 於 2012/11/30 21:52回覆 - 15樓. 張爺2012/11/30 12:42回寨主 千萬別罵自己呀
寨主啊
麻煩您回應時有誠意一點,您的回答等於沒回答:
你一不指出我對你這段話的理解事對是錯 二不說明理由
只是堅持沒道理的說法
這樣也算替馬英九辯護麼?而且您的說法還罵到自己喔!
(照您的邏輯:「沒當過XX卻罵XX的人是混蛋」,且寨主常常罵民代、罵名嘴、偶爾罵罵中共,天天罵綠營;然而寨主既沒當過民代、沒當過民嘴、沒加入共產黨,更不是民進黨,寨主怎能不自罵混蛋呢?)
但話說回來,寨主堅持自嘲自罵 旁人又能說甚麼呢?
您問要不要收回,我答沒有必要收回.至於您有什麼高見,儘管發表,灣家寨子百無禁忌,一概歡迎.
您說:"寨主既沒當過民代、沒當過民嘴、沒加入共產黨,更不是民進黨".沒有政黨是真,您怎麼知道我沒當過民代、民嘴?
灣 叔 於 2012/11/30 14:30回覆 - 14樓. 張爺2012/11/30 07:08回寨主 2
我是指寨主下方這段話↓
「民選總統就這三位,請問您怎麼比?看別人挑擔子不吃力,一大堆沒當過總統的都在教馬英九怎麼當總統.
「混蛋太多!」
版主是不是說,沒當過總統就不能批評總統:否則就是混蛋?
您確定?要不要考慮收回這段話?
是我誤會寨主 還是寨主護馬心切一時筆誤?
如果您還是堅持這種看法,我只問你 為什麼沒當過總統就不能批評總統?
版主和許多異言堂同志喜歡批評民代與民嘴,你們又有哪個當過民代與名嘴呢?
這段話,沒有必要收回.
灣 叔 於 2012/11/30 09:57回覆 - 13樓. 張爺2012/11/30 07:01回 andylyn 2 (時間有限未完成 待續)
你根本不曉得何謂利益迴避以及所謂迴避制度,卻望文生義,盡在字面上胡解亂掰。這種甚麼都不懂也敢信口開河的勇氣,老兄,真有你的!
蔡英文應邀擔任宇昌生技董座,當時他曾敏感的去函詢問是否有違旋轉門條款,相關單位回覆並無觸犯,而事後特偵組調查也過關,法律面本來就無可爭議。至於為何如此,那就要從事實面的關鍵細節來說:
一‧蔡英文並非宇昌案主管單位,該案的主管單位是財政部國發基金,宇昌案是國發基金所通過,根本不是蔡英文簽核的,何況真正拍板時間還遠在蔡下野的三四個月之後。
二‧蔡英文簽署的相關公文並非後來的具體定案,只是聽命蘇貞昌院長委任,對TaiMed一案進行追蹤與授權,而且在蔡英文簽署的公文範圍內,對G公司並無達成任何具體承諾,處於談判條件還兜不攏的階段。簡單講,蘇貞昌由上而下給定的談判原則並不符合當時的台美生技業環境(譬如堅持將來新藥開發成功後授權我國製造)。宇昌公司的成案與設立是在張俊雄院長任內完成,而新藥授權條件也超過蘇蔡在位當時設立的門檻了!
三.簡言之,蔡英文所批的公文根本無法讓宇昌公司成立,蘇貞昌給的談判原則反而成為TaiMed案的障礙,何況蔡英文簽批公文時哪裡知道三個月內會下台,再者由副閣揆轉換為三五年無獲利機會的中小型新藥公司董座明明是紆尊降貴。因此從公文內容和當事人動機來說,皆無法構成藍軍所謂「自己簽給自己」自我派任的事實及犯意。
四‧生技條例並非蔡英文所主導,主事者乃是中研院長翁啟惠,時間是在2007年七八月間,當時蔡英文下野後到美國散心兼做生涯規劃,才回國翁啟惠就來找蔡英文幫忙,說明生技條例的重要,希望他能幫他向立法院做說客,蔡英文很感興趣也很熱心,直接帶翁啟惠去找立法院龍頭王金平,而王金平對生技業並不陌生,一拍即合,便讓這簡短的十三條火速通過。
如今這些重要細節特偵組都已一一調查清楚,見諸公開報告。andylyn卻一再扭曲事實,堅持藍營三人成虎的謊話。因此,我所謂宇昌案的集體謊言現象,andylyn尤其沒有資格喊冤!
你或許會說,既然張爺把蔡英文的責任撇的一乾二淨,那事發之初又為什麼說他有利益迴避問題呢?
簡單說明吧,當初不只我,除馬政府以外的幾乎所有非當事人都是處於資訊不充分的情形,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是基本態度,所以我也只能略說有利益迴避問題,而不能遽斷其違法,更難直斷為貪汙。
當時我所謂利益迴避問題是基於迴避制度之「精神」來立論,認為蔡英文縱使不違旋轉門條款,但既然沾過相關公文,還是應該避嫌,不知有甚麼理由讓他甘冒政治風險去接受這宇昌董座的位置?(當然,如今我對這來龍去脈有一定掌握,反倒認為蔡英文未徹底利益迴避是一種正確的價值選擇:所謂狂者進取!畢竟能為國家厚植生技產業實力才是為所當為。)
我和你一樣都曾對蔡英文起疑,但不同的是,沒足夠資訊我絕不會妄下判斷,更不會像你們這些人基於政治仇恨,故意對綠營政客炮制冤假錯案!
- 12樓. 安歐門2012/11/30 06:39不是笨蛋又如何?
無論如何翻譯,那句評語絕不是好話,英國人最擅長自以為幽默的諷刺。
馬英九有沒有問題?當然有,哪個政客沒問題?蔣中正、李登輝、陳水扁,問題一個比一個大。馬英九不重要,幾年之後,下台後,沒人會有興趣再批評他。
問題大的是國民(爛)黨內鬥不止,爭權奪利,醜態畢露,百年如一日。
問題更大的是民進(亂)黨,亂了幾十年,獨立了沒?可笑騙局繼續。
問題最大的是台灣人民,專選黑金立委,禍害國家社會,
台灣走向沒落,怪得了誰?民主國家,人民作主,人民負責。
沙塵人間滌心垢.虛擬世界洗真情.
的確,公民素質有待提升. 灣 叔 於 2012/11/30 21:55回覆 - 11樓. andylyn2012/11/29 20:24社會氛圍,社會僅存的是非
(有事,先簡略回復張爺)
第一,宇昌一案
蔡英文一家人不是已經獲利了結,落袋為安了?甚麼利益迴避?落袋的利益你把他輕描淡寫成利益不迴避?宇昌案明明白白就是如何"司法定性"被蔡家人放在口袋裡的那些錢,算不算貪污的錢,沒的閃躲,何大一那些都已經不重要了,蔡英文主導的案子,最後,蔡家一家人都獲利了,還要怎地才算?
特偵組"政治解決"了宇昌案,這跟馬的特別費跑了冗長的三審定讞是完全不同的案子,況且,馬可以"處置"特別費,蔡英文可以藉機主導"生技條例"獲利嗎?馬處置特別費有瑕庛,是道德爭議確實不如王建煊的徹底乾淨,但那可不是貪污,別講外行話,你可以嘲諷馬英九不再是聖人,這離犯罪也很遠!
而蔡家的獲利呢?白紙黑字,如何定性而已!但要如何拗才不是貪污?大家出社會都很久了,好壞不會分嗎?太複雜的大家不會分辨,但是買賣金額明確,交付金錢事證明確,彼時社會氛圍就是如此認定!我有誇張社會氛圍嗎?這是台灣社會僅存的是非觀!
更何況,你的標題是藍軍"集體說謊"!既然獲利了結,哪來說謊?何來集體?對,藍軍一樣爛,但你何必幫蔡英文塗脂抹粉?
第二,馬的另案
無論哪一案,看到馬英九簽發的公文了嗎?馬英九一家,含馬大姊在內落袋為安了嗎?看到金額了嗎?道德你可以質疑,但案情扒糞發展下去了嗎?停留在證據風聞階段,人贓俱獲了嗎?沒有,與宇昌案案情明確不同,焉可相提並論?
一但,若是"扒糞"出來,馬英九全家貪財事證明確,我也不會狡辯!請以證據說話! - 10樓. 張爺2012/11/29 18:19回寨主
版主是不是說,沒當過總統就不能批評總統:否則就是混蛋?
您確定?要不要考慮收回這句話?
是我誤會寨主 還是寨主護馬心切一時筆誤?
如果您還是堅持這種看法,我只問你
為什麼沒當過總統就不能批評總統?
版主和許多異言堂同志喜歡批評民代與民嘴,你們又有哪個當過民代與名嘴呢?
您倒是說清楚,那句話需要收回?
灣 叔 於 2012/11/29 21:28回覆 - 9樓. 張爺2012/11/29 18:04回andylyn
我說過宇昌案是可以檢討,也可以批評的,2011年國民黨傾全力宮宇昌案之初,我也在Da格子等人文章下回應表示,蔡英文確實有利益迴避問題。
(但我不認為迴避制度可以無限上綱到成為道德領域的天條,如果是者樣,馬大姊在馬英九市長任內的標案和劉兆玄院長弟弟的問題你怎麼說?~~當時我可沒批評半個字!!)
早在2008年,國民黨立委(好像姓林)就在立法院質詢宇昌案了,那是本著民代職權監督國發基金不太透明啟人疑竇之點,不論對錯我都同意。至於邱毅打宇昌案是在2011年,大約是蘇蔡爭取代表民進黨參選的同時,地點就是在TVBS的李濤節目,但當時沒造成太大的波瀾,直到蔡確定出線後幾個月,大概九月份,各傾藍媒體才聚焦宇昌案,而邱毅違背財經專業的說法,同樣是經濟學專長的國民黨立委蔡正元也加入背書,名嘴陳鳳馨等也同聲附和,接著我看到一票異言堂格主採取相同的說法。以上種種我都還記憶猶新,光是聯網就至少抓得到幾百篇文章加留言,不知道你否認者些有甚麼意義?
邱毅等人將南華案的失敗歸咎於何大一,再藉著鬥臭何大一鉤連與南華案無關的蔡英文,事實證明(特偵組報告查明),南華案玩不下去根本就是主事人唐南珊自己搞的飛機:這廂跟台灣說要設製藥代工廠並授權專利,那廂卻接受美國生技大廠G公司的併購。
講白一點根本是唐南珊失信於我方,但藍軍朋友卻顛倒是非,亂編一堆陰謀栽贓何大一。簡直無恥之至。
這些內容在我文章及文下回應中談得很多,andylyn若有不同意見,儘管逐項批駁,但很可惜你只寫了一堆不敢觸及實質問題的廢話。
- 8樓. andylyn2012/11/29 17:14預言!
2016如果是綠軍當選,我們可以預測一下四大天王的表現將是如何的更加不堪!
謝長廷最間巧,趕忙來個憲法共識,聰明如他上來也一樣,更左支右絀;蔡蘇呢?蘇蔡呢?我猜會更慘,叫"伊於胡底"!
不曉得批馬的在高興甚麼?你們有何更好更高明的手段?內政是弱了一些,但那個是馬英九不願攏絡各色人等,不攏絡,誰理你?敬業?跟屁一樣,組織動不起來,甚麼理想都別談!
馬英九的組織是弱了些,可是不是說要他擺脫國民黨的黑金體制,馬可以幹掉王金平嗎?王金平不幹掉國民黨無新生之可能,幹掉王,馬英九又得背負欺負台灣人"搞垮"國民黨的責任,欲加之罪,永遠何患無辭!
"台灣人"有資格要求100分的領袖嗎?理盲濫情,門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