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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益世案建議
2012/07/02 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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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給犯罪人一個自新機會---可以 ! 唯一條件限制...

1.案件未曝光前就出面自首. 2.澈底交待全部犯行.並全力接受調查. 3.把不法所得自動全額繳回. 4.不為自己利益辯駁或上訴要求減刑. 5.給受害人員或該單位賠償. 6.另外將不法所得的金額以30%以上的比例捐給弱勢團體. 7.好好服刑.好好反省. 如果做到了這些後.這才能給予自新機會...

修法吧...立委諸公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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