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行政局是否帶頭違規?
2014/12/23 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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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點嘔!不吐不快...
是否要討好選民.將元旦的連假調為四天也就罷了---讓大家:皆大歡喜...
但搞不懂的是---
明明103年度的人事行政局行事曆早在去年就排12月27日是紅色的(代表休假)...
---官員卻將104年度的休假補班排在103年度?而不排在當年度補班?
---如果我是在某公司上班.預訂做到12月31日離職...那12月27日我必需上班.
公司會付給我加班費嗎??? 如果不上班不就是要請假了.如不準假就被記曠職.
---是否擺明是說:我說了算數...ㄟ.ㄟ.ㄟ.---.這叫做人事行政局?(帶頭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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