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幾何時,大白天在公開場所和朋友吃頓飯也能變成新聞。我一直覺得自己相對都還算小心,盡量想清楚出入的場所和來往的對象,減少引起不必要的困擾。今天又學到了新的教訓,在一般的餐廳也不要兩個人吃飯。看來標準一直在提高,未來也只能服從。
其實我昨晚還跟鳳馨一起去觀賞吳兆南老師和徒弟們精彩的相聲表演,只是不知道是不是狗仔朋友休息中,不然又可以是一篇加料的報導。看來這樣的行程,以後要不然就先透過媒體小組發布,要不然就不要。不過我自己也該反省檢討,可能現在的職務身分,過去自認為沒問題的事,現在都要三思再三思而後行。這應該是整個事件自己最大的收穫。
事後回想,昨天在蘋果打電話問我的那位記者朋友,我記得在市府服務期間,也跟我有過餐敘,地方應該在大安路上的餐廳,時間好像吃得還蠻晚的,只是我現在印象不太確定當時是兩個人還是有其他人在場,或是有人先走。想想還蠻諷刺的。
今天百分之八十打電話問我的各家媒體朋友都自己先表達對不起,說這是一個無聊的新聞。但是最後結果還是要跟著繼續做,因為長官交代別家有作,所以一定要訪問。
印象中除了沒有接到民視和公視的電話之外,所有有線無線的電子媒體幾乎都到齊了。當然後來有的有作成新聞有的沒作。其中還有一家匪夷所思的媒體竟然神通廣大地進入教會偷拍我服事的畫面。我在台上沒有看到,事後弟兄跟我說有弟兄看到有人在拍攝後把他們請出去了,也請了警方來備案。這種無孔不入的程度令人害怕,也在此向教會致歉,帶給大家困擾。
但這顯示了媒體結構性的問題,最後媒體報導的公約數,都是往下看齊的標準。其中還有兩家媒體問我是不是要提告。其實從目前內容來看,這是媒體品味問題,不是法律問題。
東影射一句、西曖昧一段,就可以湊成一篇文章,但也很小心的迴避法律責任。至於之後還有可能會被人惡意扭曲再擴大引用,也只好就個案尋求司法保護。我今天說家人不高興,是說對報導影射,結果也被播成對吃飯不高興。講話還是要再小心。
一件單純跟朋友聚餐的事,實在也沒甚麼好再說明的。但是是否使用公務車,則事涉公共事務必須澄清說明。我昨天受訪其實也說得很清楚,開的車是自家的,和文建會或政府公務部門無關。不過蘋果的筆法,就是有能力再把這件事寫的模模糊糊讓人質疑,所以今天還有幾家媒體來詢問。
他們車號車型都有,查證一下,是公務車就來報導檢討,不是就不應該寫進新聞,這不是媒體基本的查證責任嗎?如此容易查證的事,都能這樣處理,媒體是不是能用對待報導對象十分之一的標準來要求自己的報導水平呢?
後記: 剛剛被告知,某家無線電視台下了個聳動標題。諷刺的是,這家的記者卻是打電話給我時對蘋果最憤慨,最不屑,還問我要不要提告的記者,結果編輯下標。。。唉
結語: 這事討論至此已可告一段落,未來也沒時間再做回應。對各位的意見,關懷或批評指教,在此表達謝意。針對最後幾篇涉及誹謗及污辱字眼貼文,三天後會請律師處理(日前已經委託律師正式提告)。也敬告要貼文的朋友,要對自己的言論負責。要爆料就要具體,要評論也要避免涉及公然侮辱。我主觀意願不希望打官司,但也只能以訟止謗。
限會員,要發表迴響,請先登入
- 32樓. 法蘭客2011/06/13 09:06請問你在哪個教會聚會?
請問你在哪個教會聚會? - 31樓. cjs2010/06/26 07:37.
希望律師會很快處理.
不要拖個三年五載,大家都忘了.
我還是沒看到,清清楚楚的說;
[我會在几天內提告]
處理的語意太模糊了.
- 30樓. cjs2010/06/26 00:50.
Time up.
盛主委,
To suit or not to suit?
- 29樓. cjs2010/06/25 08:04.
這是君子一言的誠信問題.
2010 06/25 19:49 deadline
文建會包打聽,盛主委,
還剩12小時.
- 28樓.2010/06/25 03:19重點該放在公事上
說實在話的
公眾人物的誹聞
是真是假,無人知
看圖說故事,人人會
愛看無聊喜歡嚼舌根評論完全沒有結論的話題人,一大堆
媒體該挖的是領稅金吃飯的政治家公務員有沒有好好的在替我們做事
盛主委
有些東西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
相信您與太座都擁有這樣的想法
用什麼人做什麼事,是否牽涉私情那些基本上對老百姓來說
只是個拿來討論的過程
結論是有沒有把事情做好
台灣的國際情勢特殊,個個邦交國都想向我們要錢來維持表面上的友誼
此時文化的發揚光大就顯得格外重要
也就是說您的位子正處於面對國際前線的部會
文建會也向其他的公家機關一樣至今有很多弊病
也有很多很好的方案還沒推廣出來
您的工作在於改善弊病,以及好好的運作管理這個機關
所以希望您把注意力放回公事上
能成功的人
永遠都是不動如山,堅持自我
廢話就讓他們說去吧
不要被媒體用無聊的話題牽著走了
共勉之
- 27樓. cjs2010/06/23 13:18.
太好了!終於看到有Guts的人.
我記下來了,2010.06.25.19:49.
關鍵時刻,必當拭目以待:包打聽對? 還是盛主委對?
- 26樓.2010/06/22 21:24大家相聚在一起
已婚者的行為與單身貴族應有某些程度上的差異,結了婚,畢竟要將配偶的感受考慮在內,無論是太太對先生或先生對太太。尤其是與所謂的異性朋友「單獨」相處,又吃飯、又逛街、又看相聲,從頭到尾說什麼,只有兩個人知道。
吃個飯,吃一百噸飯,都不是問題,問題是「單獨」相處的目的,是排憂解悶?談公事?產生情愫?
如果異性朋友這麼值得相處,「公開」介紹給太太、家人、其他朋友,大家相聚在一起,不就好了!
- 25樓.2010/06/22 18:27真是怪~~~
你們個個都是盛太太????還是你們就是盛太太????
還是你們是盛太太肚子裡的蛔蟲????
真的是超奇怪的......怎麼大家都知道盛太太想去ㄧ起吃這個飯 還是沒有想去???
不過就一個八卦新聞 拍到個吃飯 就可以寫的好像你們都是當事人 都是盛太太
你們最好假日都沒有單獨跟朋友出去吃飯 大家都是每個周末都在家陪老婆小孩的好爸爸好先生....最好每個約會都會帶上老婆小孩家人的好男人..
什麼叫做假日就應該在家陪老婆小孩....那他陪老婆小孩的時候....你們怎麼不講一下!!
這些邏輯真的是奇怪至極了.....
- 24樓.2010/06/22 14:48瓜田不納履,李下不整冠!
瓜田不納履,李下不整冠!
君子防未然,不處嫌間!
真為你的太太叫屈!!
下次記得帶妻小一起去,才是「疼某」大丈夫!
- 23樓.2010/06/22 10:37偷雞不著吧!
盛主委:
文建會上下都知道你一心要任用李文儀當你的機要,
聽奧的人也都知道你最喜歡的人就是李文儀,
請問你沒有朋友了嗎?
找房子只有李文儀可以幫忙?
必須要週末把妻小丟在家裡去內湖吃飯?
你對她沒有非份之想?
還有膽厚顏寫這篇文章,
需要看不下去的同事去爆更多料嗎?
如果有人知道甚麼不應該的事,當然歡迎爆料,說實在,也沒人阻止的了。但像您這種躲在暗處亂放話汙衊的作法,才是令人不齒。過去市府和聽奧的同事,現在跟我繼續在文建會或建國一百年基金會當同事的所在多有。我到文建會之後,邀請過去熟識的同事共事,有甚麼好迴避,哪裡是甚麼秘密?有些人願意來公部門,有些人不願意。邀請的對象都來文建會談過,大家當然也都知道,您也不用故弄玄虛,好像知道了甚麼秘密。我在明處,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含沙射影的說法不必再提,有事情就請具體說出來,你們想達到的目的自然也就完成。敬告您有三天的時間好好蒐集資料,把料爆出來,或者公開道歉。不然三天後,我們循法律途徑,把真相釐清。
盛治仁 於 2010/06/22 19:49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