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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可不知的勞工權益-就業協助、就業獎金申請
2019/02/01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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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主國家,人民用選票選出政府,而政府則必須照顧人民,保障人民的生存權、財產權、工作權,而不光只是政府訂定相關規定就好,人民也必須了解跟自己權益有關的政策。今天來跟大家聊聊你不可不知道的勞工權益-就業保險給付及就業獎金申請

為了有效提升勞工就業技能、促進就業,並保障勞工沒有工作收入一定期間之基本生活,政府設立的就業保險提供失業給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提早就業獎助津貼等給付保障,只要勞工依規定由所屬的雇主辦理參加就業保險,在發生保險事故時,就能夠依規定請領相關的保險給付。此外,在領取失業給付及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時,勞工本人及隨同勞工辦理參加健保的眷屬也能享有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補助。

就業保險的適用對象:

依就業保險法第5條規定,年滿15歲以上,65歲以下的受僱勞工,應以其雇主或所屬機構為投保單位,參加就業保險為被保險人。

而其中的提早就業獎助津貼,則是給符合失業給付請領條件,於失業給付請領期限屆滿前受僱工作,並參加就業保險滿3個月以上的國民,做為他們提早找到工作的紅包獎勵,而紅包金額,則是被保險人尚未請領之失業給付金額50%,一次發給。

想要申請就業獎助津貼的申請人要檢附提早就業獎助津貼申請書及給付收據、國民身分證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影本、被保險人本人名義之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影本,直接向勞保局申請獎金。而勞保局收到申請書件後,經審核手續完備符合請領資格者,會在10個工作日內核付,並在核付後約3至5個工作天匯入申請人所指定國內金融機構之本人名義帳戶。

身為納稅國民,理應當享有政府提供的補助及資源,其實政府對於失業的補助和就業協助並不少,但大多數民眾對這都不太了解,希望看過這篇文章後,能夠對勞動部的就業保險有更多的認識(但當然是希望不要用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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