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審理京華城案,諭知柯文哲、應曉薇各以7000萬元、3000萬元交保,台北地檢署9日下午6時擬具5大理由,包括柯文哲具保後,對李文宗「喊話」,說李案發不在北市府任職,是「冤獄」,加上今天庭訊後,柯與證人陳智菡同車,違反與證人接觸規定,向高等法院提出抗告。

不過,法界人士認為檢方抗告理由「很瞎」,因陳智菡、陳宥丞等證人僅是檢方起訴證據清單上的證人,並非被合議庭列為近日傳喚的證人,另柯文哲已不止一次,在庭上發言陳述李文宗案時不在北市府任職,檢方只憑一通簡訊就關押李11個月,根本是「冤獄」,這番話也被檢方列為抗告理由之一。

北檢抗告理由包括:

債務整合,債務更生申請,國泰車貸,小型企業貸款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