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udn網路城邦
融券強迫回補不想補 證交所:可借券換融券
2018/03/16 02:24
瀏覽71
迴響0
推薦0
引用0
xyz xyz xyz

(中心社記者田裕斌台北14日電)上市公司召開股東會旺季行將光降,台灣證券交易所提示投資人,應屬意融券部位最後回補日期,若要持續持有空方部位,可選擇借券償還融券。

證交所指出,因投資人融資買進的股票是作為券商或證金公司的擔保品,券商或證金公司再以融資擔保品供融券投資人賣出,如遇上市櫃公司召開股東常會、除權息等涉及股東權益事項時,將擬訂截止過戶時代確認股東名簿,讓融資買進投資人得以即時解決過戶,行使股東權益,融券賣出者依規定應於停止過戶起日前第6個營業日前,還券了結。

證交所說明,融券回補除從市場買進外,也可向開辦有價證券借貸業務的券商開立借券帳戶,以借券了償融券;投資人至遲應在截止過戶日起往前推算第7個營業日向券商提出申請,至於是不是借得到券,要看券商券源是否足夠。

證交所指出,投資人以同一券商有價證券借貸營業的借入券來了償融券時,契合借券劃定的融券擔保品可以直接轉換為借券擔保品,剩餘部份的擔保品,除與投資人另有約定外,券商應退還投資人,投資人除以往由市場進行融券買進回補方式外,還可選擇以借券償還融券,繼續持有空方部位。(編纂:黃國倫)1070314

xyz xyz xyz

本篇文章引用自此: http://news.sina.com.tw/article/20180314/26131448.html

限會員,要發表迴響,請先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