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弟兄告弟兄_康希事件的省思
2015/11/11 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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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中間有彼此相爭的事,怎敢在不義的人面前求審,不在聖徒面前求審呢? 豈不知聖徒要審判世界嗎?若世界為你們所審,難道你們不配審判這最小的事嗎?(林前6:1~2)
最近康希事件除了挑戰教會治理權內,關於金錢管理的疏失外,還有爭訟審判的問題,筆者認為我們應該回歸聖經,回歸使徒起初的教導,恢復對教會審判及治理的信心,才是根本解決之道。
筆者也認為,在末後的日子,若教會不能維持神所賦予的合法治理權與審判權會發生極大的危險,比如若將來教會對奉獻金的使用沒有權利,獸的國度就有可能制定法律強制接受獸印晶片管理,到時候教會經濟就瓦解了。
保羅有四個理由講出教會絕對不能在法院打官司。
(一)因為教會打官司是違背教會將來在天上所執行榮耀的職份
將來我們要做的,是審判世界,當主再來作王時,我們也要和他一同作王,並要審判世界;既然將來我們要審判世人,今天我們怎能要求世人審判我們。將來我們要審判的人,今生怎會有資格去審判我們這些屬靈的人呢?除了審判世界之外,將來我們還要審判天使。豈不知我們要審判天使麼?何況今生的事呢?既然將來我們有這樣重要的職份,可以審判一切屬靈的創造物;那麼今生有什麼事我們不可以自己解決,反倒要求一個不信的法官去為我們判斷呢?
(二)教會打官司是錯的,因為它違背了教會對於糾紛所處理的方針
對於解決教會的糾紛,保羅說:“難道你們中間沒有一個智慧人,能審斷弟兄們的事麼?”由智慧人去處理教會的糾紛,但誰是智慧人呢?保羅認為教會應該有由信徒所組織的法庭,而且有智慧人做法官,去判決事情。教會不是一個民主的團體,乃是一個神治的團體。神是絕對的,他說怎樣就怎樣,他所說的就是真理。既然是神治的教會,神便揀選一些合祂用的僕人器皿,使教會有牧師,傳道,長老和執事等。神賜這些屬靈的領袖有權柄,讓他們可以帶領弟兄姊妹走神的路。信徒應該對神所選召的領袖們有屬靈的順服,順服他們的帶領,這是信徒的責任。
(三)教會不應該打官司,因為違背了教會應有的愛情
第七、八節:“你們彼此告狀,這已經是你們的大錯了,為什麼不情願受欺呢?為什麼不情願吃虧呢?你們倒是欺壓人,虧負人,況且所欺壓所虧負的,就是弟兄。”哥林多是一個知識,口才,恩賜,都全備的教會,而且也是富足的,但可惜卻缺少了信徒之間應有的愛情。今天,很多教會也人才濟濟;但真正的愛情在哪裡呢?當我們處在紛爭中的時候,有否問自己,十字架在哪裡?當我們在紛爭的事上堅持不下時,有否問自己愛情在哪裡?到底我願不願吃虧?我願不願讓步?我願不願像主在被人誣告時,在十字架上還說:“父阿,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教會的愛情是一個犧牲,受苦,受屈、吃虧、被誣告的。這是關乎生命的問題。因此,打官司是違背了教會的愛情。
(四)教會打官司是錯的,因為他違背了教會的聖潔
保羅為什麼要寫下九到十一節的經文呢?這幾節經文好像和上文不相連,但其實並不然;保羅的重點是在第十一節;他要指出,你們中間有人從前是這樣,是像第九第十節所講的那樣敗壞。但保羅說: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我們神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既然已經從罪惡的環境中出來,成為聖潔,怎能再藉打官司進入這樣的人中間?他們怎會有這聖潔的標準呢?如果我們已經從罪惡污穢中出來,進入了聖潔;卻又回到不聖潔的世人那裡,求他們審判,這就是違背了教會的聖潔;枉費了主耶穌把我們從罪惡買贖出來的功勞。
如果你的教會是視產業如命,視財如命;為了產業的緣故,可以打到頭崩額裂。為了產業,為了錢財,甚至把案件帶到法官面前求審判。這樣的行為是什麼呢?當你在污穢中未信主之前,你對產業和錢財有一種看法;但成聖之後,你對產業和錢財又有另一種看法。這種新的價值觀,使你看錢財和產業是身外物,是神所託付給你的。但當你打官司的時候,你是把這高尚的價值觀念,帶到金錢是萬能的價值觀裡去求審判;這樣做是違背了教會的聖潔。
我很覺得,有一段日子,香港教會對社會沒有影響,而社會人士對教會也沒有特別的好感;主要的原因,是因為有幾間大教會曾經將官司打到法庭去,報紙以頭條新聞登出來。一班未信主的社會人士,便覺得教會不過是一個普通的團體;沒有分別,因為教會也打官司。這樣做是最失去恩典,最失去見證;足以影響耶穌基督的名,將耶穌的名損害。因此保羅在這章聖經內告訴我們,千萬不可以打官司。
打官司是錯的,因為他違背了我們將來要作的事;將來我們要審判世界,審判天使。打官司是錯,因為它違背了教會應該有屬靈的價值;以信心去解決教會一切的糾紛,由智慧人去處理這些案件。打官司是錯的,因為它違背了神在我們生命中所產生的愛情,這愛情是經歷過十字架而出來的;是願意吃虧,受屈,付最大的代價,甚至是舍己的愛情。打官司是錯的,因為它違背了教會聖潔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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