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節,又稱「小過年」,在古代一月稱「元月」,夜晚稱「宵」,正月十五是一年之中第一個月圓之夜,因此得名「元宵節」,亦稱「上元節」、「燈節」。這一夜象徵圓滿、光明與新春氣運的開展,是農曆新年的最後一個重要節點。
早期台灣流傳未婚女子於元宵夜到田裡偷拔蔥菜討吉兆的習俗,俗語說:「偷挽蔥,嫁好翁;偷挽菜,嫁好婿。」蔥與「聰」諧音,寓意聰慧良緣;在笑鬧之間,寄託對婚姻與未來的期盼。
一、從正月十一開始 —— 燈火漸起
過了正月十一,家家戶戶便開始籌備元宵。正月十二選購燈籠、搭蓋燈棚,節慶氣氛一日濃過一日。童謠這樣唱:
十一嚷喳喳,
十二搭燈棚,
十三人開燈,
十四燈正明,
十五行月半,
十六人完燈。
正月十五月滿如盤,是一年之始的第一輪圓月,也象徵大地回春、陽氣初動。元宵燃燈的風俗起於漢代,此後歷朝沿襲,燈火成為上元夜最鮮明的標誌。
正月十六則有「碰燈」的孩童習俗。孩子們提著燈籠彼此相撞,看誰的燈先燃起火焰,笑聲四起。舊俗講究當年的燈不能留到來年,必須以這樣的方式「完燈」,象徵舊歲已盡,新歲更新。
二、拜天官 —— 把願望交給天時
上元節主神為天官大帝,是民間所說「天官賜福」之日。
時間:正月十五傍晚或子時前後
供品:三牲、湯圓、壽麵、水果、清茶
祈願:家運昌隆、平安順遂、消災解厄
時序仍帶春寒,天地之氣由陰轉陽。此時祭拜天官,不只是民俗儀式,更是順應節氣,把人間心願交付天時,藉著燈火與誠心,引動新一年的氣運。
三、賞花燈 —— 迎光納吉
燈火象徵光明與希望。夜越深,燈越亮;燈越亮,人心越定。火在五行屬陽,春屬木,木生火。點燈,正是啟動陽氣、迎接新歲的象徵。
台灣至今仍保有盛大的燈節活動,例如:
台灣燈會
平溪天燈節
鹽水蜂炮
天燈冉冉升空,蜂炮萬火齊發,都是以火為媒,驅邪避穢,迎春納福。燈不只是裝飾,而是一種祈願的形體。
四、吃湯圓 —— 圓滿收年
元宵夜少不了湯圓。圓潤飽滿,象徵團圓與和合。十五吃湯圓,是為新年畫下圓滿句點。月圓、人圓、心圓,一家共享,寓意心安氣順、來年運開。
五、童年的火光 —— 一盞不滅的微光
如今孩子提著塑膠燈、卡通燈;我們那一代提的是火。沒有現成燈籠,家裡的牛奶鐵桶便成了燈身。桶壁打洞,裡頭放一根蠟燭,穿上鐵絲做提把。走在巷子裡,火光從孔洞透出來,風一吹,火苗晃動,影子在牆上跳躍。有時乾脆做成火把,竹竿綁布、沾油點燃,一路聞著焦味與夜裡的濕氣。
那時不懂什麼「上元賜福」,只知道——手裡有光,整條巷子就不黑。元宵提燈,本意在於承接天官之福。火象徵陽氣,能驅陰寒、動氣機。孩童提燈走街,不只是遊戲,而是把光引進家門,把旺氣帶進巷弄。燈圓如月,月圓如心;人間的團圓與平安,都寄託在這一盞溫暖而明亮的微光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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