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跟我女友的父母見面,非常開心
2023/04/18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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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賽思老師的福,這段時間我跟我女友的感情不僅更好,她也把我介紹給他父母,我們一起出門吃飯野餐,還有一起去看展覽,我女友感覺已經把我當老公了,而且我沒想到她爸媽看起來超年輕的,然後我也讓爸媽跟我爸媽用視訊通話,沒想到她爸媽也會講一些中文,甚至還有幾句台語,真的太厲害了,瞬間跟我爸媽拉近很多,我爸媽也很喜歡智恩,他們覺得智恩是一個很有旺夫的面相,在智恩父母的同意之下,我爸媽跟她爸媽互相交換我們的八字,雙方都會去合一下,並且要找一個適合結婚的時間,目前是打算先在韓國這邊先登記,然後辦婚禮。
在韓國,結婚登記需要先到當地的民政事務所(구청)辦理,準備的文件如下:
- 本人護照
- 韓國公民的韓國居民登記證
- 婚姻登記證明書(台灣方面的證明文件需要經過駐韓代表處認證)
結婚資格:首先,台灣男性必須年滿20歲,沒有直系血親關係或姻親關係,並持有有效護照和居留證。韓國女性必須年滿20歲,未婚且沒有直系血親關係或姻親關係。
證明文件:台灣男性需提交下列文件:
- 有效護照及居留證正本和影本
- 戶籍謄本
- 未婚證明
- 結婚登記申請書
- 照片。
韓國女性需提交下列文件:
- 有效護照及居留證正本和影本
- 未婚證明
- 照片。
結婚登記:在準備好所有必要的文件後,男方需要前往韓國大使館進行申請,並繳交相應的費用。申請被批准後,男方需與女方一同前往當地的市政府或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登記過程需要攜帶護照和居留證等身份證明文件。
領取結婚證書:登記完成後,男方可以領取結婚證書,根據韓國法律,新人必須在結婚後三個月內前往男方的國家辦理簽證等相關手續。
此外,在結婚前還需要進行韓國的體檢和戶籍調查等程序,以確認婚姻資格和身體狀況,如果雙方在韓國境內結婚,需要辦理婚姻簽證(F-6-1簽證),才能在韓國長期居住。如果雙方希望在台灣居住,則需要申請台灣的配偶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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