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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敢台灣路
2007/02/06 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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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開地圖可以發現台灣面積不大,只佔地球表面積的萬分之一,台灣人口佔全世界人口的萬分之367。在外匯存底方面,原來為全世界第2名,現在則為第3名。根據日內瓦世界經濟論壇的去年評比,就成長競爭力、世界競爭力及科技指標三方面來說,中國分別是第49名、第31名及第64名;韓國為第17名、第29名、第7名,而台灣則是第5名、第11名及第3名,在科技指標項目,台灣表現亮眼,讓國人感到驕傲。 

 

全世界193個國家當中,已經有192個國家是聯合國的會員國,而台灣是唯一沒有加入聯合國的國家,並不是因為台灣的資格不夠,而是源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打壓阻擾,使得台灣在國際上身處特殊、荒謬、無奈甚至是羞辱的處境。 

 

這就是台灣的處境,要領導台灣,就必須有基本的勇氣與主張,面對錯誤的事情必須有勇氣說不,特別是各說各話、自欺欺人的所謂「九二共識」。所謂「九二共識」,是1992年海基、海協兩會於香港會談,雙方彼此同意「一個中國」原則;雙方自稱自己是那「一個中國」;雙方不否認對方;大家各取所需,各說各話,所謂「各自表述」。 

 

別忘了,中國曾提出「三段論法」:中國只有一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唯一的合法政府,因此有關所謂的「九二共識」是各說各話、自欺欺人的。 

 

台灣現在正面臨一種失序的狀況, 一如社會學家涂爾幹( Drukheim) 所說的「迷亂」(Anomie)現象,也就是新的規範尚未建立,而且舊規範尚未全面消退的過渡階段,像現在中華民國的內涵與過去反攻大陸時期就有很多內涵上的不同,但是因為種種條件的約束,中華民國這塊招牌卻不能拆,不論是法統、或是一個中國的架構,因此而出現許多矛盾。

 

回顧台灣的民主進程,1979年台灣發生「美麗島事件」、1986年民主進步黨成立、1987年台灣解嚴、1996年總統首次直接民選、2000年政黨輪替,而中華人民共和國計有1954年、1975年、1978年、1982年四次制憲及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的修憲,顯示出中國可以制憲,台灣當然也可以。

 

因為,中華民國憲法兩項嚴重荒謬處:

第一、「固有疆域」不包括台灣。中華民國憲法第四條規定,中華民國的領土依其固有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1947年制訂公布的憲法規定,中華民國的領土要依其故有疆域,而這個固有彊域在1947年憲法中沒有列舉是那些,所以追溯民國25年的五五憲草,其中就很清楚的規定中華民國疆域包括江蘇、浙江等甚至新彊、蒙古、西藏都包括在內有30省,但是沒有台灣,不過因為民國25年時,台灣是日本的,一直到1951年(民國40年)舊金山和約簽訂後日本才放棄台灣,所以五五憲草沒有把台灣放入中華民國的固有疆域。 

 

第二是成為法統的藉口。中華民國憲法公布後不到半年制訂「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藉口「法統」,使國會無法全面改選;不到一年,宣佈「戒嚴」;不到二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由以上可以看出,憲法在台灣實施,卻未包括台灣,實在是荒謬。 

 

憲法的修正程序,依憲法的規定需經立法院提憲法修正案,再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才能通過。 鑑於促進台灣未來正常及完整的發展,制訂出一部合時、合身的憲法,雖然困難,卻是台灣必須大步走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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