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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會送件 參考單 (難易度)
(歡迎台灣花博期間,農業園藝公協會及商業單位,來台共襄盛舉 !)
兩岸協會及公司交流專業或商務往來,邀請來台的上策為雙方已熟稔,已有台灣邀請及保證單位,中策為中介代辦單位代為拉攏介紹雙方,至於因故(無法觀光或為了報公帳等)而修正旅客的身份,或隱匿其本職等,都是等而下之的方式,除了害人家可能被列黑名單外,甚至可能自己也有勞役之災 !
1.文教類
(易)
*兩岸民眾服務交流協會 *台灣文經科技協會 青年交流協會
農民福利協會 健康食品協會 文化教育親職協會
道教協會 記者協會 兩岸文經交流協會
客家雜誌社 *慈善協會 宗教交流協會
*醫療交流協會 *出版社印刷公司或協會
*文教企管管理觀光休閒大學學院 國民中小學 幼稚園
2.商(工)業類
(易)
* *觀光休閒旅遊協會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華財稅協會(桂)
台灣生產力協會 *遊覽車客運公協會及租車公司 企業商業協會
*中小企業跨業交流協會 *台灣物流商品協會 中華會議展覽協會司
*通運海空運公司 *中華兩岸旅遊資訊協會 **婚禮婚紗攝影公司或協會
*保險代理人公司
工業 (環保)
*中華環保交流協會
3.電子(電器)類
(難)
4. 農業
台灣農家交流協會 *中華農民福利協會 台灣農民聯誼會
5. 衛生健康
*台灣醫療交流協會
6.網路資訊
網路科技公司 旅遊資訊公司
7.建築(難)
中華鋼構建築協會 中華房地產經營者協會 中華民國建築經營協會
8.立法
9.宗教類
佛陀教育中心(台北生命道場) *中華生死宗教協會 台灣佛教青年會
中華民國天真亥子道總會
10.未分類
台灣電視台 *中華殘障技能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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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地區專業(商務)人士申請進入臺灣地區保證書
本人(或法人)願負擔申請人 等 人(姓名)申請進入臺灣
地區之下列事項:
一、 確認申請人確係本人,無虛偽不實情事。
二、 負責申請人入境後之生活及其在臺行程之告知。
三、 申請人如有依法須強制出境情事,應協助有關機關將申請人強制出境,並負擔強制出境所需之費用。
自 然 人
法 人
大陸地區專業(商務)人士申請進入臺灣地區,
應以邀請單位之負責人或業務主管為保證人(得
為外籍人士)。
保證人姓名:
性別:
電話:
手機:
服務機關或公司:
職稱:
與申請人之關係:
保證人: (親自簽名)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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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請單位為法人,願負擔「大陸地區
專業人士來臺從事專業活動許可辦
法」第21條第1項(或「大陸地區
人民來臺從事商務活動許可辦法」第
24條)之責任。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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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邀請單位之負責人或業務主管為保證人,請提供下列資料。
保證人身分證影本(正面)黏貼處 保證人身分證影本(背面)黏貼處
(外籍人士黏貼護照) (外籍人士黏貼護照)
(蓋邀請單位印信或公司章)
(蓋負責人章)
(蓋邀請單位印信或公司章)
(蓋負責人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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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保證人資格:
大陸地區專業(商務)人士申請進入臺灣地區,應以邀請單位之負責人或業務主管為保證人。
邀請單位為法人,並於入境申請時表明願負擔「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臺從事專業活動許可辦法」第21條第1項(或「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商務活動許可辦法」第24條)之責任時,亦得擔任保證人。
前項保證人應出具親自簽名及蓋邀請單位印信之保證書,並由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查核。
保證人得以一份保證書,檢附團體名冊,對申請來臺之大陸地區專業(商務)人士予以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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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保證人之保證責任:
邀請單位及前條保證人之責任如下:
一、確認申請人確係本人,無虛偽不實情事。
二、負責申請人入境後之生活及其在臺行程之告知。
三、申請人如有依法須強制出境情事,應協助有關機關將申請人強制出境,並負擔強制出境所需之費用。
前條保證人因故無法負保證責任時,主管機關應限期命其更換保證人,屆期不換保者,
主管機關得不予許可;已許可者,得撤銷或廢止之。
邀請單位或前條保證人未能履行所定責任者,主管機關並得視情節輕重,於一年至三年內不予受理其申請案或擔任保證人。
參、注意事項
保證人(邀請單位)應確實知悉申請人真實身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