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 轉變 - - 3
其實在老板決定回公司的前一晚,我人在家他就已經打我的手機,說在他回來前要我不要跟他的女友說話,我當時是一頭霧水根本不知道已經發生事了。第二天叫了所有員工開會,一開始經理一直說是我的主使,想把所有責任推得一乾二淨,這時候我才反應過來,我一氣之下哭了
。我當時覺得身為老板,為了一個女人掉下公事還叫所有的人掉下工作開會,簡直過份! 在覺得做了這麼多年而不被信任,及以往所有的不公平事,我當場提出請辭後就回家了。
回家後把事情說出,大弟和大妹認為是公司故意把我迫走,因為這樣算是我做錯事公司是不用賠償我的〈做了 7 年,賠償金不少〉。老公在請教過他的律師朋友後認為我不可以這樣一走了之。尤其是我有公司銀行帳戶的密碼,他們可以反告我偷公司的錢,得回公司把事情交代清楚再作打算。
把公司所有的事交代清楚後,老公的律師朋友建議以公司一直不幫我在勞保局登記為理由,將公司告上法院。他所持的理由是如果這 7 年來公司都幫我登記的話,就算我現在自己要走,光是政府的保障金就足夠我付一層公寓的頭款。而我呢?覺得公司這樣對我並不公平,同事們一直認為我是做錯事自知理虧才走的,所以同意將公司告上法院。
在收到法院傳票後,公司一個平時不管事的股東打電話來,說了一大堆安撫話,又說已經查出事實真相,希望我能撤銷控告。老實說,我有很大的感慨,一向老老實實的做事,只要有需要可以毫無怨言的加班,公司卻對我不公平;現在只因看見一張高金額罰款的告票,就馬上擺出低恣態 ,對老板來說「錢」最重要! 我以前實在太天真、太白痴了!
這已經是兩年前的事了,案子在上訴中。之所以把這事說出來,是希望把事情和心裡想法說出來做一個了結,因為一直在想到底當初是應該為了生活而繼續在受氣的環境下工作下去,還是像現在這樣,只依靠老公一個人的薪水,日子需過的節省但在沒有工作壓力下生活?看到老公辛苦養家,很是內疚。曾經為了這問題跟老公吵架,但他一直堅持從未後悔支持我辭去工作。因為對他來說並不想看到自己老婆受別人的氣。這一點,我要謝謝我的老公,我曾看過很多人迫妻子工作呢!
不管怎樣,女兒應是最大的得益人。在本人的工作轉為家管後我有更多的時間照顧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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