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8/2007
2007/07/19 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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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有些人在面對事情或狀況時有個壞習慣,凡事只要交代得過去,是非對錯真相如何似乎不是那麼重要,所以遇事只要腦筋反應快能說能掰往往都是佔便宜者,且總是在佔了便宜以後又賣乖。很不能認同這種處理事情的方式,雖然話說處理事情要圓融,但是真實狀況就只有一種,是應該被適當的表達陳述出來,而不是撇清責任能交代即可。處理事情是因該盡量柔軟,讓雙方能接受,但很多時候所謂的雙方並不是只有各一個人,而是一個群體,那在群體中的每一個都應該被尊重到,而不是僅尊重照顧群體中那些會辯會說腦筋動得快的人而已,那些只會陳述事實卻不夠會說話腦筋不夠精明的人就應該被犧牲,這樣真的對嗎?或許有人會認為麻煩的事情快點解決就算了,其它以後有機會再說,但我個人不認同這樣的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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