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二十六日上午九點多,我已經來到所跑轄區大安分局;嗯,
但,可以說有預感、可以說辛苦得來的線索,
當天的前一晚,一樣快五點才睡,
抵達分局辦公室後,被詐騙很多錢的女士也不知道來了沒有,
不斷在辦公室進出,觀察這對夫妻,什麼來頭真的不知道,
當輪到他們時,我等了幾分鐘,在沙發區推敲目前進行的程序,
經初步比對,
但到底是用什麼理由,讓這位名醫女士被騙得這麼慘?
這樣就放棄了,不再問他們嗎?不再試試看,怎麼知道?
後續採訪的過程中,我既懷疑我能做到,又更相信我能做到。
- 4樓.2010/08/11 12:19詐騙事件這麼多的原因
台灣詐騙事件這麼多,就是因為我們社會沒有去正視它。
如果我們的政府將詐騙案件的統計資料公布,
例如:每天、每月的詐騙案件數、金額數,受害人的職業、學歷背景等資料等,
讓大家知道詐騙就在你我的身旁,
就不會有那麼多人受騙上當了。
不要以為公布這些被害人的資料,
就是在他們傷口上灑鹽。
而應該是要公布他們的受騙經驗,
以預防更多的人受騙上當。
- 3樓. 袁亨2009/04/20 21:04舉個例子
首先,兩位朋友都未表明身份,令我覺得遺憾。
其次,舉個例子,若馬英九先生與周美菁女士也被詐騙份子以同樣的手法,被詐騙幾千萬,若媒體知道了這個訊息,兩位以為要不要報導?
最後,這個新聞的意義就是非常鮮明的提醒世人,詐騙真的很氾濫,而且即使再粗糙的手法,都還是有人會受騙,連高知識份子也不例外。我的報導不是在針對被害人,只是在呈現一個事實;如第二點所說,當我知道這則訊息的時候,便很猶豫,甚至一度考慮不要回報公司,因為不論怎麼做,都會對很多人難以交待,特別是對這位名聲甚佳的洪醫師。
但我還是做出選擇,正確與否到今天仍不知道,可是回到當時我知道這個訊息的時候,身為一位記者,我依然會做出同樣的抉擇。
不塞其源,任物自生,何功之有?不禁其性,任物自濟,何爲之恃?物自長足,不吾宰成,有德無主,非玄而何?凡言玄德,皆有德而不知其主,出乎幽冥。 - 2樓.2009/04/03 05:33被害人無罪!
被害人遇害已相當自責與難過,竟還將被害人的姓名及身家如此公布,這應該不只是在傷口灑鹽了吧?而這種讓被害人二度傷害的新聞有何好驕傲、好拿來"說嘴"的?
- 1樓.2009/03/30 20:04新聞的價值?
竭盡所能的將被害人的身家資料都查出來,然後公諸於世,
請問這樣的新聞有怎樣的意義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