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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32011 udn 性侵命案,到底誰有問題? 難道是我?
2011/03/23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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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32011 udn 性侵命案,到底誰有問題? 難道是我?


少女性侵命案 林國政7度評估會再犯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6228815.shtml
林嫌在服刑期間七度被評估有再犯之虞,警方和地方人
士痛批司法縱容性侵犯,女學生的不幸,顯示防範機制
出了嚴重漏洞。

勒斃國二女生 林嫌已第三度犯性侵
http://www.nownews.com/2011/03/22/91-2698859.htm


台中監獄---不是我的問題;我通知了!
[表示今年二月二日服刑期滿出獄,剛好回家過年認定有
再犯之虞,因此元月間通知雲林縣家暴性侵害防治中心
接手輔導]


雲林縣社會處長---不是我的問題;時間太趕!
[丁彥哲說,縣府收到公文時已近二月]


縣警局---不是我的問題;一個月實在太趕!
[也通知林四月二日報到醫療服務組排定四月十一日輔導
未料林在報到前犯案,「林在監獄這麼多年都沒有辦法
矯正,突然丟給我們,要我們在一個月內負起責任,我
也沒辦法]

雲林檢察官---不是我的問題;依法行政!
[指出但林國政是刑滿出獄,且犯罪時間在二○○六年七
月一日刑法修訂前,依法不能強制配戴,[我們也很氣啊!]

雲林縣長蘇治芬---不是我的問題;但我要求!
[感到震驚,遺憾,將要求警方在性侵前科者出獄後,隨時掌
握行蹤.]

吳揆沉痛---不是我的問題;會請法務部研究!
[對惡慈悲 對善殘忍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6228819.shtml
會請法務部研究,如何對性侵累犯有更嚴謹的處置,在社
區無所遁形。]


立委孫大千---不是我們立法院的問題;要求法務部不須修法
                   就可防止!
[要求法務部立即做到不須修法的「性侵累犯不得假釋」
;吳揆強調,法務部長曾勇夫已在國會報告過,會責成
相關同仁做到,性侵犯出獄後再犯,不能聲請假釋]


法務部長---不是我們法務部的問題;已經報告過!
[曾勇夫已在國會報告過]

馬總統---不是我的問題;趕快把余文找出來!
[馬總統關切少女性侵命案
http://udn.com/NEWS/NATIONAL/BREAKINGNEWS1/6230318.shtml
馬英九總統已致電法務部長曾勇夫,內政部長江宜樺,要求全面
檢討現行制度與執行過程有無疏失.羅也說,法務部、內政部、
及相關縣市政府絕不能輕忽以待,一定要深切檢討,儘速找出疏
漏之處,提出明確具體的修補作為,並追究失職人員的責任]


   他們都說不是他們的問題,所以只剩兩個人有問題;
   一個是國二女生,一個是林國政.

   然而事實上,林國政也沒問題,他都七次坦白告訴大
   眾,並且用兩次實際行動來證明,我不能控制自己,會再犯了...

   而國二女生也沒問題,根據憲法[人民有免於恐懼之自由]
   就算半夜三點去網咖,政府也要保障[免於恐懼之自由],何
   況只是走在路上?
  

   所以問題在誰? 在政府!
   政府有遂行憲法所列的義務,有創造[免於恐懼]之社會環
   境的義務.

   真正的問題就來了,政府所有長官,都說不是他們的問題!

   所以,到底誰有問題? 難道是我?

成龍賑災牛步 事發11天才出聲
http://showbiz.chinatimes.com/showbiz/110511/112011032200033.html
發言人李慧良說:「大哥知道網友們替日本相當著急
他每天都與日本同事電聯掌握現況,明白狀況非同小可
持續關注,『大信不約,大愛無聲』。」

---捐不捐,愛不愛,是你家的事,沒人可怪你.
   但講屁話,可就傷到我們的心靈呢!

   有云;

   大信不約,大愛無聲,大悲無言.

   大屁不斷,大哥無膽,大官無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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