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被山寨 用商標法解決?
2009/11/09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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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寫了幾篇嚴肅的「商標法」文章,來點輕鬆的吧。昨日有人問我國民黨被山寨了,該怎麼辦啊?(事件背景參考下文)
朋友問說,可否用「商標法」解決 ?概念上是正確的(同類的候選人 + 同樣的logo),可惜國民黨是政黨法人,不是公司行號營利團體,所以黨徽不是商標,不受「商標法」管理。
那可以用「詐欺」罪嗎?這些山寨候選人是不是詐欺選民?但是,如何一一證明選民是因為受logo 所騙而投給給山寨候選人呢? 更何況等票投完,也沒救了。
2009年11月7日「聯合晚報」記者洪肇君花蓮報導
立法委員傅崐萁參選花蓮縣長,無法獲國民黨提名,亦不肯主動退黨,被國民黨開除後,他本人及競選團隊成員, 無論披的彩帶、穿的背心,都印有黨徽,以正藍嫡系自居, 到處跑攤,讓國民黨很受不了。
…………………
最近國民黨屢次強調,除非黨提名候選人,任何人打著國民黨口號都是冒牌貨。不過,傅崐萁從不提「 國民黨提名」這五個字,只說貫徹國父創黨精神, 把整個層次拉高到國民黨的「總理」,讓花蓮縣長選舉, 搞得像兩個國民黨跟一個無黨籍(張志明)在選。 遇到這種前所未有的案例,國民黨蒐集資料,要拐個彎提出告訴,
至於怎麼告?還得翻翻法令。
朋友問說,可否用「商標法」解決 ?概念上是正確的(同類的候選人 + 同樣的logo),可惜國民黨是政黨法人,不是公司行號營利團體,所以黨徽不是商標,不受「商標法」管理。
另一種說法是,國民黨可以「法人」的身份,主張其「名稱」「名譽」等人格權受損。問題是,這些山寨候選人,並沒有說國民黨的壞話。「國民黨」哪裡受損?受損的是頂多是被提名的候選人。
又有人說,國民黨應該處罰這些山寨候選人!可是這些人都被黨紀開除啦,國民黨怎麼可以處罰非黨員?
那可以用「詐欺」罪嗎?這些山寨候選人是不是詐欺選民?但是,如何一一證明選民是因為受logo 所騙而投給給山寨候選人呢? 更何況等票投完,也沒救了。
結論是無法可管嗎?好像是欸。
其實這世間的事,法律未必樣樣可以解決。說話回來,縣市長選舉都有幾個月的時間,如果這麼長的時間,國民黨自己都無法讓藍色選民搞清楚,正牌候選人是哪位,那也應該不是法律之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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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4) :
- 4樓. 路人Juno2009/11/10 01:12要鑽法律漏洞大家都來鑽
傅崐萁不停止,別人也可以找人穿印著傅崐萁支持國民黨提名某某某的夾克,在街上走,說因為這樣所以傅的人馬才穿國民黨標誌的背心。
要鑽法律漏洞大家都來鑽。
- 3樓. 丹尼爾(Dan In TW)2009/11/10 01:02我怎麼覺得
是"民進黨"山寨了"愛台灣"
結果品質還不佳被退貨
- 2樓. 江雅綺2009/11/09 23:52誰?
呵呵,這倒也是個問題。誰才是真正老字號啊? - 1樓.2009/11/09 17:58到底誰山寨誰?
到底是:「孫中山牌國民黨 」山寨了 「馬英九牌國民黨」?
抑或是:「馬英九牌國民黨 」山寨了 「孫中山牌國民黨」?
我覺得你好像搞反了。
我看,馬英九他們那一夥比較像山寨板的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