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熊證」全名為可收回牛熊證(Callable Bull/Bear Contract;簡稱CBBC),它是衍生性商品的一種,屬於一種追蹤標的資產表現的「結構性產品」。牛熊證可以追蹤相關資產的表現而毋須支付購入實際資產的全數金額。這幾年,歐洲正流行一種『收回式』產品『Knock Out』或『Stop Loss』票據;在英國倫敦交易所也有類似CBBC的價差合約商品(Contract For Difference;CFD)上市,這些都是與牛熊證相同觀念的商品。大部份的結構性商品都是在場外進行交易,而且有很多都是為客戶量身定做的,例如這兩年在台灣熱賣的連動債就是,在港交所掛牌的股票掛鈎票據,現亦改為場外交易,但牛熊證及衍生權證卻是場內最熱門的投資標的。
牛熊證有「牛證」和「熊證」之分,設有固定到期日,投資者可以看好或看淡相關資產而選擇買入牛證或熊證。牛熊證是由第三者發行,發行商通常是投資銀行,與香港交易所及相關資產皆沒有任何關連。事實上,牛熊證的概念與「借孖展」(Margin;類似台灣的融資)的觀念相近,持有牛熊證等於向投資銀行(發行商)借入貸款(牛證)或提供貸款作沽空(熊證),並以槓桿形式買入或沽出正股(標的物)。
事實上,牛熊證與窩輪同屬追蹤相關資產表現的衍生產品,可買升買跌,具有槓桿效應,交易成本亦相近,是窩輪以外的另一項新選擇,這兩項商品都能幫助投資者把握價格變動,並提升獲利潛力,尤其是牛熊證,在上市初期比較不會受到時間衰減與引伸波福的干擾,但是投資者在入場之前,還是必須先瞭解牛熊證是否定有提早到期的強制收回機制,只要相關資產價格觸及收回價,即使該證未到期,亦會即時被收回,此時投資者有可能會損失全部的投資金額。
表:牛熊證與衍生權證之差異
牛熊證 | 衍生權證 | |
發行商 | 合格的發行商;較少 | 合格的發行商;較多 |
標的資產 | 初期標的資產有限 | 資產種類較多 |
買賣差價 | 受正股影響較大 | 受正股影響可以較輕微 |
引伸波福 | 對定價影響較小 | 對定價影響較大 |
市場波動大 | 投資成本較低 被收回機會較大 | 投資成本較高 有機會因引伸波幅上升而獲利 |
市場波動小 | 不受引伸波幅回落影響 被收回機會較小 | 窩輪價格有機會隨引伸波幅回落而下跌 |
短線投資 | 槓桿相對有限 | 槓桿選擇較多 |
長線投資 | 時間值耗損較小 | 時間值耗損較大 |
價格透明度 | 相對透明 | 相對複雜 |
強制回收 | 相關資產一旦觸及收回價,牛熊證必被立即回收 | 標準衍生權證不會提早到期 |
損失上限 | 牛熊證的購入金額 | 認售(售)權證的權利金 |
存續期間 | 3個月至5年 | 6個月至5年 |
到期結算價 | 港股:最後交易日相關資產收盤價;指數系列:當月到期之相對應指數期貨結算價 | 港股:到期前5日平均收盤價;指數系列:當月到期之相對應指數期貨結算價 |
牛熊證在發行時或有附帶條件:在牛熊證有效期內,如相關資產價格觸及上市文件內所指定的水平(稱為「收回價」;Call Price),發行商必須立即強制收回牛熊證,發行商會即時收回有關牛熊證。若相關資產價格是在牛熊證到期前觸及收回價(低於牛證收回價或高於熊證的收回價),牛熊證將提早到期(稱為強制收回機制),並即時終止買賣。投資者可視這個收回價為一個停損點,其情況就與融資斷頭相似,當相關資產價格觸及收回價就會自動執行停損。
在臺灣市場裡,等同牛熊證的產品通常為券商所發行的店頭市場議約型權證(OTC Contract-Based Warrants),連接標的為單一股票或多檔股票,發行期間為28天至5年不等,透過財務工程技術可組合出各式的選擇權,如價差型選擇權(Spread Option)、界限型選擇權(Barrier Option)、最大/最小型選擇權(Option On The Max/Min)、喜馬拉雅式選擇權(Himalayas Option)等各式各樣的新奇選擇權(Exotic Option),但牛熊證的類型卻以國內的界限型選擇權(Barrier Option)最為常見。
這裡或許有許多讓投資者感到陌生的名詞,但您可以先看看,咱們再慢慢來講解。(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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