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創意產業如同金融業一般,是無煙囪事業,沒有汙染,又能增加工作機會,創造利潤,能與觀光業融合一體,觀光業是內在的無煙囪工業,文創產業是外銷的無煙囪工業,利潤自然又比觀光業增加何止倍徙,一旦形成世界性時尚,風行全球,那利潤更是倍上加倍,難以計算,當然想錢容易,成事難,沒有獨特性、領先性與人性、美學結合,你要時尚風行也難,中國京戲有句名言:人不瘋魔不成藝。精神感覺不能與戲劇合成一體,那麼表現出來的技藝就不能獨上枝頭,號稱名角,名角一手一眼,一聲一韻,都牽動著看戲、聽戲人的心魂,冲撞的不能自己,當然名角的訓練也不是任何人能承受,沒有自我完美戮力的追求,很難有成功輝煌的一日。
既然台灣文創產業以英國為師,個人淺談英國著名的藝術學院,以中央聖馬汀藝術及設計學院為例,學校絕對禁止學生抄襲,學生學習過程中結合技術與生活感覺,進而串起自我感覺及創意,所以學校不在意學生學過了什麼,只在意學生學習過程,要求學生作品充分展現自我,即使社會反應會損及校譽,學校也在所不計,因此能發展出領導時尚界的能力,形成聖馬汀的獨特風格,正如其代表人物古又文先生亦在世界獨領風騷,成為台灣之光,台灣的大學不能使學生成為世界之光而必須靠其他世界大學才能名享世界,原因古先生講得很透徹,台灣學校技術不輸人,只是老師未曾引領學生獨立思考,獨特作業,所以在台灣產生不了世界鰲頭的學生,只有技術,沒有創意,只能賺辛苦錢,賺不到創意錢,賺不到大錢。
今天馬總統要透過文化創意產業結合都市更新、工業區更新以解決產業外移所造成的失業率,但其手下的教育單位,卻還希望透過四書的薰陶,達到減少校園霸凌,達到社會和諧的結果。不思考如何領導、解釋中國思想,以形成文創時尚,只斤斤計較於漢學中心機構的存廢與否,令個人深刻懷疑這個只要結果,卻不啟發學習過程的教育體系,還能有台灣瘋、讓全世界人瘋台灣嗎?台灣文創產業,該不會又是錢丟到水裡去了吧,到最後只剩下蚊子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