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駕照管理機制,交通部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自115年5月31日起實施高齡換照新制,高齡駕駛人定期換照年齡由75歲修正至70歲,年滿70歲、未滿75歲的駕駛,須經體格檢查合格並完成2小時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年滿75歲以上駕駛人,另須通過認知功能測驗或提出無患有中度以上失智症之證明文件。
公路局長林福山表示,高齡換照新制是以關懷長輩交通安全為前提,適用對象包含滿70歲(民國45年5月31日後出生)民眾、已滿70歲未滿75歲(民國45年5月31日至民國40年5月30日出生)民眾,以及滿75歲(民國40年5月31日前出生,但不含民國31年6月30日前出生)民眾。
林福山說明,新制實施將有128萬人適用,長輩年滿70歲後,須體檢通過並完成高齡換照講習,可換照使用到75歲。至於年滿75歲的長輩,則維持每3年換照,並須體檢通過及認知功能測驗,且完成高齡換照講習後,即可辦理換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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