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上關懷急難救助
2008/10/30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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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上關懷」急難救助申請說明 :
如果您或家人遭逢急難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得向居住地之里辦公處或區公所申請救助或通報。 本專案救助對象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
( 一 ) 負擔家庭主要生計者死亡、失蹤或罹患重傷病、失業或因其他原因無法工作,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
( 二 ) 其他因遭逢變故,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
( 三 ) 上述急難事由以最近 1 個月內 發生者,並同一事由以申請 1 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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