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告讚
李鴻志牧師
五告讚,是台語的諧音梗,意思是非常棒,但這裡的「五告讚」,我要說的是,每天作五個宣告,非常讚。 如果一天有一個宣告是不錯的操練,但養成習慣後,第二年每天有第二個宣告會更好。
如此宣告,是建立在聖經的話語上。譬如,今天我讀了聖經詩篇90篇12節:「求祢指教我們怎樣數算自己的日子,好叫我們得著智慧的心。」我的宣告是:「我要學習數算自己的日子,做重要有價值的事。」這樣的宣告,就是把「我心中想要的」說出來。
如果認真推敲「我要」什麼,會讓你更謹慎而活。什麼是「我要」?「我要」是一個人內心的呼求,好比聖經記載,瞎子巴底買看到耶穌來了,呼喊著:「大衛的子孫,可憐我吧!」耶穌來到他跟前說:「要我為你做什麼?」他說:「我要眼睛能看見。」耶穌憐憫他,並且立刻醫好他的眼睛。(馬可福音10:51)
「我要」是一個人內心的呼求,也是一個人的意志表現。譬如,聖經中記載有個浪子離家,在外荒唐揮霍,有一天突然醒悟了,對著自己說:「我要起來,到我父家去,向我父親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路加福音15:18)這句「我要起來」,是他生命的轉捩點,也是他邁向新生活的開始。
又如兩個新人,在結婚典禮上,他們如何回應證婚人的詢問:「不論健康或疾病、貧窮或富足、順境或逆境,你願不願意娶她或嫁他呢?」兩位新人都說:「我願意。」在此,他們異口同聲地說出:「我願意」,是一種意志的的表現。他們如此說,也是極為合適的,因為婚姻本是神聖的盟約,配得彼此相互委身,但我要問的是:「從那一天之後,他們可曾再對誰說:『我願意呢?』」要向陌生人說:「我願意」,是不可能的,因為「我願意」是一個人內心最大的需要,也是他意志的表現,不可能隨便跟人說的。像這樣,若是長久不說「我要」什麼,久而久之,他的意志力會不會變得軟弱,目標會不會也變得模糊呢?
另一方面,我常觀察人際間的衝突,皆來自不知道自己要什麼,卻經常去干涉別人的所要。在大陸,他們稱這叫「住大海邊,管太寬了」。為了避免管太寬而造成衝突,根本原因就是要先釐清自己要什麼,並練習表達出來,而非一味地去干涉別人所要。
人最深的要只有神配得聆聽,因此練習把你的「要」向祂說出來,絕不會被祂輕看,因為祂是我們的天父,祂必樂意成就祂兒女最深的所求。
如何向神表達「我要」呢?藉著祂所留給我們的聖經,是最保險的管道,否則看著世界的東西,跟祂一直糾纏下去,很容易造成情緒勒索或物質勒索。
讀聖經,就像讀情人寫給你的情書一樣,把閱讀後的感想向上帝表達出來,就是你練習「我要」的機會。
每天清晨起來,讀一段聖經,選一節經文來思考,然後把它形成「我要」的宣告。一段時間之後,你的意志力必變得更堅定,目標也會更清晰。
我閱讀聖經,通常是藉《五年讀完一遍聖經中英筆記》作為參考,因為它把五年的進度依序排列下來,每天按進度讀。這樣依序而讀,五年後必能一卷一卷地讀完聖經,這是很有意義的設計。初次使用本書,每天只要練習一句「我要」的宣告,一年結束後,你也同時讀完五分之一的聖經了。
我已藉此帶領許多人做這樣的宣告,且有五個群組正在進行,如果你想嘗試,可以每天練習一句,並在群組中彼此觀摩。我已帶領人許久,每天都練習五個「我要」的宣告,因為覺得它很讚,所以稱之為「五告讚」。
每天出門前,我會用兩三分鐘的時間背誦它;之後,騎摩托車、搭捷運、或坐火車時,都可以默想它,只要沒有忘記今天的「我要」為何,我就會往我的目標繼續前進。
五年來,我不但練習五句「我要」的宣告,我也把它翻成英文,用英文來默想,可以學到不同的表達。正如聖經彼得前書3章15節所說的:「如果有人問你們心中盼望的緣由,就要常做準備,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作好準備回答別人,是一種思考訓練,也是一種溝通技巧。溝通來自思考,思考要常練習才能講得清楚,聽的時候也能迅速掌握重點。
以前我與外國人談話時,常說得吞吞吐吐,詞不達意,但五年來,每天練習五句思考、且反覆默想,不知不覺,我跟外國人交流時也變得流利了。
我們總要預備好說什麼,因此要常練習宣告;若你常宣告「我要」什麼,會有極多的益處,是沒有宣告過的人所不知道的。
我寫這篇文章,就是要你每天跟我做一個宣告,只要說出心中的「我要」,雖一開始有不成熟之處,但日後可以慢慢修正。
如果你宣告出興趣來,到第二年,我可以邀請你加入第二個群組,這樣,每天你便可以做兩個宣告。到了第五年,如果你的興趣依舊,便可以每天做五個宣告;如此,持之以恆,你的生命一定會變得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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