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幫助孩子找回自己
李鴻志牧師
每個孩子一出生到地上,不用懷疑,都是很自我中心的,這是普遍現象,也是孩子的特質,不能說不對。但長此以往,都以自我為中心而活,不但顯出孩子的幼稚,而且也是一種迷失狀態。
如何幫助孩子重新找回自己,父母責無旁貸,除非幫助他認識那位無私的耶穌──為他捨己的救主,否則自我中心的孩子,活到最後,只會越老越像法老。
如何幫助孩認子識耶穌?今日沒人能親眼看到耶穌,這樣,要如何幫助他認識那位看不見的耶穌呢?要認識耶穌,最可靠的一本書就是聖經。父母如何藉聖經來幫助孩子認識耶穌呢?
以一個三歲孩子為例,他根本看不懂聖經,且沒有耐心學習,怎麼有可能幫助他認識耶穌呢?幫助他的秘訣在於與孩子的自我中心配合;也就是,讓孩子作主人,讓父母作他的專業僕人。但有個前提,這樣做的目的是要讓孩子留下他的思考記錄,藉此來引導他認識耶穌。
我曾鼓勵一位全職媽媽教孩子留下他學齡前的記錄,但三歲孩子怎麼可能會寫字、會讀聖經呢? 一般來講,是不可能的。但,為不做而找藉口,就會不可能;為想做而找方法,就是可能。我鼓勵這母親作孩子的「總書記」。
總書記,就是「個人貼身秘書」,她可以為孩子選讀一節聖經,藉這節聖經跟孩子互動,當她讀完這節聖經後,可以問他:「你聽到哪一個字?」如果孩子不會回答,就再問一次,哪怕他只是回答一個字,也要鼓勵他,並告訴他,這個字出現在聖經這裡,且親自指給他看,並為他寫在第一行的「思考與感受」上。
假設他今天聽到「神」這個字,你就為他寫上「神」字,這是孩子專屬的靈修筆記,讓他知道未來五年,母親會幫助他完成這本筆記。讓孩子展望未來五年,當他八歲的時候,他就大致讀過一遍聖經了,且留下他個人的記錄,這是一件多麼神聖的工程。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母親不能只是嘴巴說、口頭教,而是要拿起筆來為孩子做記錄。
我設計的這一本《五年讀完一遍聖經中英筆記》,就是一本幫助孩子留下思考的筆記本。每天只要記錄三行字就可,好比第一行,孩子聽到「神」這個字,就為他寫下「神」就可。這樣,每天雖然只是累積一兩個字,但日積月累後,養成的乃是一種穩定的靈修習慣。
第二行寫的是「今日之優先」,把它當作是今天的簡短日記來寫,母親可以問孩子:「今天你吃到什麼水果?」然後把預先準備好的水果圖卡給他選,他選了「西瓜」,你就幫他寫在第二行上「我今天吃了西瓜」。這成了他今天最重要的一件事,不要怕每天所寫是很簡單的內容,對孩子而言,簡單反省自己就是一種學習。
我曾教一個小學二年級的男孩寫靈修筆記,我問他:「今天最重要的事是什麼?」他不知道如何回答,我便改問:「打開今天的功課表,今天你最喜歡上的課是什麼?」他說:「體育課。」我告訴他:「只要今天你喜歡的課跟昨天的不一樣就可。」這是幫助他在相同的功課表中,記錄他所喜歡的不同課程。從此,他一直寫到高中一年級,都沒有中斷過。
第三行寫「聖靈的指教」,約翰福音14章26節說到:「聖靈要將一切的事指教你們。」如何幫助孩子從一切的事學到功課呢?母親可以引導孩子思考:「今天老師說了什麼?爸爸說了什麼?」如果他回答不出來,可以用不同的角度再問一次,或引用你當下教他的一句話。譬如你說:「要什麼東西,請用講的,不要用哭的。」在孩子面前,把這一句話寫下來「我要用說的、不要用哭的」給他看。像這樣,藉著文字記錄,讓他看到自己的行為表現,就是找回自己的過程。同時,從旁引導他跟家人多對話,讓他想起別人曾說過的話,這些都是他可記錄的內容。
每天花一點時間藉聖經跟孩子互動,比讓孩子跟手機平板互動要好,而且所產生的結果必然不同,前者幫助孩子留下他的個人思考記錄,後者所留下的只是孩子的眼目情慾。
很少父母知道要為孩子留下他學齡前的思考,如果你懂得這重要性,必會珍惜為孩子做這事,因為再隔不久,他就不再是學齡前的孩子了。為孩子每天投資十幾分鐘,多跟孩子互動,會奠定他以耶穌為榜樣來學習,這樣的投資絕不會讓你後悔,而且會幫助孩子到老也不會偏離主的道。
三年前,我教了一個九歲的男孩寫靈修筆記,三年後,他已經掌握寫這筆記的要訣了,每個月我會跟他單獨有約,並詢問他所寫的內容。我發現以孩子為中心的故事,孩子永遠說不完,因為這是他的故事。其中,成功的秘訣是我們都要做孩子的專業僕人,並幫助他們留下有意義的記錄,這絕對是值得的。
本篇由李鴻志口述,歡迎轉傳給你的好朋友,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