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身旁看到一些人離開世界,讓我思想死是我的敵人。敵人有很多類型,從小到大有考試競爭的敵人、有兄弟不合的敵人、有情場的的情敵、有商界的敵人。人活得越老,所見的敵人形態越多,但人最大、也是最後一個敵人就是死,沒有一個人能靠他的才幹、金錢、科技而使自己不死。
當我思想這首歌中的詞,詩篇23篇5節:「在我敵人面前,祢為我擺設筵席。」我邊唱、邊想這句話,神讓我回想起23年前,我讀大學時所發生的一場死亡車禍。
那時我在一場車禍中幸存下來,我曾跟上帝說:「我要奉獻這一生為你所用。」但回頭看過去這23年,我做得如何呢?此時,我好像來到一個瓶頸,想要更多被上帝所用,卻不如己意。
我尋求神,但神沒有在天上顯異象、也沒有在異夢中告訴我什麼。後來,我想我最喜歡的事是什麼呢?我很喜歡用筆寫文章,我問上帝:「我可不可以藉這支筆為你所用呢?」祂沒有說:「可以或不可以。」因為神已把自由意志賜給我,也給我理性去判斷;我要學習無論做什麼都可以,但我要為所做的負責。
2007年,我用四個月創作完《歌以載道》。心中想離職,我便跟教會提出辭呈,隔年我便離開牧養七年的教會。離開教會之後,我要去哪裡呢?我要做什麼呢?一開始我也不知道,但我有自由身可以做自己想做的。
有了自由身之後,我早晨的靈修就不是一件例行公事,而是我想要與神建立個別的關係。這是我第一次不是為人、為教會而靈修,而是為我與神的關係,我好似呼吸到一股新鮮的空氣一樣。每天入睡前,我會記錄十件事,五件是例行的、五件是隨機的。
好比,五件是例行的──讀聖經、讀書、預備講道、帶領聚會、閱讀英文材料,這是例行的。每件寫下廿五個字,另外還有五件,是偶發的事──今天我去了哪裡?何時去?見了誰?做了什麼?有怎樣的結果?
每天記錄這十件事,我也會從這十件事中,找出關鍵字,再用《經文匯編》去找對應的經文。譬如,今天發生的某事,關鍵字是「謙卑」,我就從《經文匯編》找出我喜歡的「謙卑」經文。這樣,我又再抄下十節相對應的經文。隔天早上起來,我就跪下來,為昨天所發生的事向上帝禱告,心中也默想這十節經文。
如果我想起了什麼事、或被聖靈提醒了什麼事,我就把它寫在筆記本的空白處。這樣的操練,長達十年之久。這讓我到任何地方,都不會輕忽所看到的,而且會更主動跟人認識、聆聽對方、建立良好互動,因為這是我隔天要向神禱告的題材。
那時,每兩年都會舉辦「基督教兩岸三地文字工作研習會」,因為我是基督徒作家,所以我都報名參加。2008年,因著這研習會,我受邀到香港去分享「寫作的熱情與創意」,我才第一次接觸到大陸文字工作者,給我極大的啟發。
我發現兩岸文字工作負責人,大陸的年齡比台灣的年輕廿歲,他們大約是四十歲內,為何會這樣呢?我覺得他們因為有「看見」,才會去做看見的事。正如,我看見「筆」是有影響力的工具,我想善用這支筆為主所用,便踏上了這條路。
那天晚上,我跟一位負責人住同一家飯店,因著好奇,我們便促膝而談,且談到凌晨12點半。我看到他出版的雜誌可讀性高,但我寫的多半是基督徒閱讀的文章。因為對方的刊物目標讀者是大陸家庭父母,我的目標侷限在基督徒,我寫不出他們所寫的,這才讓我感到我缺乏人生閱歷,應用層面才會不高。
跟大陸文字工作者交流,我學到一個重點,就是認識誰是最重要的「他者」。在大陸,若要出版基督教書籍,不是你想出什麼就可以出什麼。這跟台灣非常不同,台灣是個言論自由的地方,只要有錢,要出什麼、印量多少都可以。但大陸出版品不是如此,他們有審核制度,審核者就是最重要的「他者」。審核標準就是要寫出對人類有貢獻之物,而非只是來推廣基督教,這是會被限制的。
如果要寫出對人有益的文字,我知道我必須要更多方面的去認識、知道不同人的需要,才能寫出滿足他們有益的文字。這改變了我的習慣,讓我跨出自己,而不是閉門造車,因而讓我走進別人,經歷各種人事物,來豐富我的寫作。這種打開胸襟,與不同的人做朋友,讓我學到非常多。
尤其,透過採訪,詢問對方,是最快讓我站在對方的肩膀上來觀察另一個世界;而且越遠的地方,差異度越大,可學的東西越多。好比,我曾經在澳門、深圳、山東、廈門採訪過不同的人物故事,藉此所聞比我在台灣所認識的還多,甚至比當地受訪者的朋友還深,因為我懂得深入詢問、也懂得聆聽。
2008年我離開了牧養的教會,換成了自由傳道的身分。我常用動物和植物為例來形容從前的我和現在的我的不同。從前的我,在固定教會服事,有固定的收入,但我不能按我受感動去做我想做的。如同植物,它不用為生活吃穿而打拚,卻只能在原地生長,沒有自由移動自己到別處去。動物不一樣,牠可以自由出入,無人限制,但牠要為自己每天的飲食而努力,若不努力必然餓死。
這就是自由的代價,擁有自由很可貴,但自由卻不是白白得來的,要付的代價很大。因此,我決定把自己當作客體,盡可能去接觸人群,瞭解差異,好讓自己的思想受到衝擊。
那時,我正走在人生的十字路口上,我思想要在神學領域繼續深造,還是走一條沒有人走過的路呢?因著自由,且有機會,我進到大陸去培訓;在培訓中,上帝讓我看到很特別的事物。
我發現大陸基督徒都很渴慕真理,相對而言,我的追求就沒有他們深。其中有一個原因,我有很多屬靈書籍可讀,但大陸基督徒只有一本聖經,沒有別的。重點是,每個人一天的時間是相同的,若讀了其他書籍,聖經就相對讀得少。反觀,他們只讀聖經,反而對神產生極渴慕之心,在我的思想上產生很大衝擊。
好比,2005年在濟南的培訓點,大約有三十個人培訓,多是農村背景的人,他們從東北來,平均一人住一個半月。我問煮飯的姐妹:「你們一天的伙食大約花多少錢?」她說:「一百廿元。」平均一個人四元人民幣,主要是花在早餐的饅頭、玉米粉,和少許的豬肉,其餘的大米、蔬菜是自己的種的,但大家吃得很健康、也很快樂。重點是他們來此不是來吃、來睡的,而是來接受作講道者的培訓。反觀台灣,由於物質提升,如果有在外的退修會、年會,我們問的是:「住哪裡?睡得好不好?吃得好不好?」彷彿為何來此不重要,重要的是要吃得好、睡得好、玩得好。我們在渴慕神上已大大落後這些農村的基督徒。
由此,我也看到我的不足,不是聖經的知識不足,而是生命的操練不足。因此,當我從大陸回來之後,我就決定不在學術路線上專研,而是在生命的道路上前進。我告訴自己:「如果我能靠一支筆寫下去,讓市場供需來決定我的存廢,我的生命力一定比以前強。」那時我44歲,還不算老,也敢冒險,就這樣,我踏上以文字事奉來磨練自己的道路。
那時我沒有牧會,有一個朋友便介紹我去台北的BSF(Bible Study Fellowship)英文查經班。我去了之後,就很喜歡。每次聚會之前,都有經文討論,其中有一道題目問:「在你離開世界之前,你最想完成什麼?」那是摩西臨死前,所問的一個問題。我在上面寫著:「我要寫一本暢銷書。」每一個作者應該都有這個盼望,因為創作不但是為了賺錢,而且可以擠身作家的行列,名利雙收,令人羨慕。這雖是我的夢想,但神一直沒有讓我成名或名利雙收。
後來我越加了解寫暢銷書背後的動機,如果只是為了名利雙收,而不是在榮耀神,那對我是一種試探。了解這點後,我想要榮耀神,我想要使人靈裡得益處,因此我不斷地寫人物故事見證,只要對人有益,這就是在榮耀神。
當我的寫作態度被神調整之後,我的寫作方向也慢慢改變路線了。2008年,我到大陸去,把一本得獎的書《男人,你是有脊椎的動物》送給一位基督徒領袖,當我交給他的時候,聖靈彷彿在我內心提醒我:「這本書對他們幫助不大,因為你沒有為信仰受逼迫的經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