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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我如此委身於聖經
2025/05/01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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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我如此委身於聖經

李鴻志牧師

今年我六十歲,四十二年前,我讀高中時,牧師鼓勵我擁有一本屬於自己的聖經,當時台灣聖經公會剛出版第一本拉鍊聖經,我買了,一本七百元,因為非常貴,我不要浪費這七百元,就認真地讀了。

我讀到有關耶穌的出生、受死、復活、與升天,我感到聖經所介紹的耶穌必跟我有關。所以,在聖經的首頁空白處,我寫下馬太福音5章16節作為自己的惕勵:「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

讀大學時我開始過教會生活,且遇到一位很關心我的輔導,她每一兩週就借給我一本屬靈偉人傳記,我讀了超過十本以上,影響我一生非常深。

這些宣教士的傳記,我很快就可以讀完一本,意味著我在極短的時間內就可以認識他們的出生、死亡與為何而活。我想,這豈不是我一生在尋找的人生意義嗎?他們為我樹立了榜樣,也奠定我一生服事主的基礎。

退伍後,我在學園傳道會做學生工作,五年後去讀浸信會神學院、並在木柵浸信會牧會了七年。我離開教會牧職的一個原因是受詩篇23篇5節的影響:「在我敵人面前,祢為我擺設筵席,祢用油膏了我的頭,使我的福杯滿溢。」

當我把這節聖經作成一首歌,唱的時候,神讓我回想起23年前,20歲時發生的一場車禍。當時我的摩托車被計程車撞到,失去重心,滑行到對面的車道上,在最危險之際,我呼喊著:「主啊!救我。」主救了我,我沒被大車撞死,且還能自己爬起來。

我到教會作見證:「神救了我,我要用我的一生來服事祂。」雖然廿歲的我不知道這一生有多長、或如何用這一生來服事祂,但聽禱告的神完全知道。

43歲時,思想要如何為主而活才會更有意義,我想到我喜歡寫日記和發表文章,我要用我的筆來服事祂,但這條文字事奉之路能走多遠呢?

憑著一股赤子之心我趟上了這條路,我以哥林多後書105節,作為我的墓誌銘:「將各樣的計謀、各樣攔阻人認識神的那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又將人所有的心意奪回,使他都順服基督。」這節聖經如果以現在的角度來看,文字工作就是一場思想戰。

神感動我,也賜給我祂的話,以賽亞書53章2節:「祂在耶和華面前生長如嫩芽、像根出於乾地,祂無佳形美容,我們看見祂的時候,也無美貌使我們羨慕祂。」神讓我看見這棵樹的嫩芽很小,卻有生命力;這棵樹的根雖出於乾地,也有生命力。我告訴自己,我可以沒有佳形美容,但我一定要有生命力,我決定靠這隻筆走下去,如果能走完全程,我必是一個有生命力的人。

有一天,我到大陸去培訓,送了一本得獎的書《男人,你是有脊椎的動物》給一位信徒領袖,在送的當下,聖靈感動我,這書對他們幫助不大,因為我的生命中沒有受信仰逼迫的經歷。

我問神:「我要寫什麼呢?」聖靈感動我寫解經書,祂說:「這對他們有益,對全世界的華人也都有幫助。」於是2011年我寫了一本《五年讀完一遍聖經中英筆記》,讓人可以每天用三行字記錄他們的讀經思考、今日之優先、和聖靈的指教。

兩年後,我開始寫《五年聖經靈修之第一年》,到2025年,一共完成了五本,含蓋六十六卷聖經的解釋,每天我按進度只解四節聖經,易讀易懂。

很多教會牧者都有推動信徒靈修的方法,我以為真正的考驗在於持之以恆,如果能持之以恆,必要有三個條件:保持簡單、哲理清楚、陪伴與被陪伴。

過去十五年來,我一直教人以留下文字的方式來進行靈修,這成了我的教學哲理,因為教人無數,從中聖靈也不斷地教我。

在教人的過程中,我學到很多,在此列舉兩點來說明:一、門徒訓練,二、宣告的意義。

寫靈修筆記如果不知道終點在哪裡,很可能會迷失在寫的上面。寫的結束點在於門徒訓練,因為自己寫、也幫助別人寫,在彼此陪伴中,就是一種門徒訓練。

我的「第一年經文接龍群組」是時間投資成本最低,卻有極高果效的群組,因為組員就當天所讀的聖經,用所選的那一節經文思考,再把他的思考貼在群組上,最多廿五個字。那是一種集思廣益的平台、也是門徒訓練的陪伴。

教人寫靈修筆記的另一個重點是宣告的意義。我鼓勵人把貼在群組中的思考,用「我要」來宣告。「我要」是全世界最簡單的禱告、也是向世界宣告、向自己負責的表現。正如耶穌來到巴底買面前,祂問巴底買:「你要我為你做什麼?」巴底買回答:「我要能看見。」巴底買無須長篇大論地講,他只要把心中最想要的對主說出來,主便醫治了他。

「我要」的宣告為何如此重要,因為那是人把自己的意志降服在神旨意之下,正如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的禱告,祂樹立了最佳降服於神的榜樣。祂說:「父啊!祢若願意,就把這杯撤去,然而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祢的意思。」

挪亞時代的人為何他們不願意進入方舟得救,因為他們都想成就自己的意思,而非神的意思。因此,最後他們都滅亡了。

由此可見,進入神的國不是碰巧有人介紹你信耶穌、或剛好路過教會有人邀你進去看看、或生在基督教家庭裡,這些都只是偶發的表現,但進入神的國不是偶發或碰巧,而是持續的意志選擇──降服你的意思在神的旨意之下(Surrender your will to God’s will)。

這是為何我願意付出一生的代價來教人寫靈修筆記的原因,因為藉著寫,我可以幫助他們做正確的宣告、也可以陪伴他們把所讀的聖經留成自己的記錄。

歡迎轉寄、彼此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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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1) :
1樓. Eddy
2025/05/01 14:28
專心在神寶貴生命的話語上
成為我們腳前的燈路上的光
引導我每一天所當行的道路
使我不至迷失方向茫然奔跑
更使我能重新得力堅定持續
活出主的榮形彰顯美好見證(eddyt4a@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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