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遺產稅常見八大缺失
2018/07/23 13:00
瀏覽226
迴響0
推薦0
引用0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死亡遺有財產者,納稅義務人應於被繼承人死亡之次日起6個月內,向被繼承人死亡時戶籍所在地國稅局辦理申報。為避免納稅義務人不諳稅法規定而遭受處罰,該局彙整常見申報遺產稅時易漏未申報之財產如下,提醒納稅義務人應多加留意。
1.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之財產。
2.被繼承人銀行保管箱內物品價值。
3.被繼承人重病期間領取之現金。
4.被繼承人生前所投資公司之股東往來債權。
5.被繼承人死亡日止之應收利息、股利、農漁津貼及國民年金等債權。
6.以被繼承人本人為要保人、他人為被保險人之保單價值。
7.被繼承人生前買入但死亡時尚未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之不動產。
8.被繼承人所遺之汽機車。
如對上述作業有任何問題,請撥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勤揚聯合記帳士事務所(新竹總所)│公司申請│營業登記│專業會計│稅務規劃│
台北‧桃園‧新竹‧台中‧高雄 新竹會計事務所免費諮詢專線: 03-5316162
進入官方網站 http://www.taxfirm.com.tw/
自訂分類:不分類
上一則: 【線上申辦優惠】新竹湖口申請商標登記│大陸商標登記│國外商標登記流程│申請費用》新竹會計事務所下一則: 【線上申辦優惠】新竹竹北申請商行│小店舖│免用統一發票申請流程│申請費用》新竹會計事務所
你可能會有興趣的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