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心不分年齡老少--老了仍會貪心
2024/09/11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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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77歲的人卻搞行賄,一個65歲的醫生卻搞圖利和行賄,錢能帶到棺材裡嗎?
我深深感慨人的罪性不會是老年人就不貪心(一些老人能沈迷股票)。
上面是兩個老人的現實狀況,我對他們深深的同情。
兩個老人應該好好修身養性,但他們卻一致利用他們的財力和權勢來做違法的行為,來讓自己更有錢。
聖經說:「貪財是萬惡之根」,貪心是不分年齡,老年人也會貪心…
當一個人為了錢財而去賄賂,為了金錢而收賄賂,他們已失去做人的良心…
「富貴」險中求,但求來的錢財-用的會安心嗎?
終極來說-一切金錢都無法帶走,一些不乾淨的錢財留給子孫-只是會害了他們…
聖經說:「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前6:10)
本來-他們如不貪心-可以安居在自己數千萬(上億)的房子,如今卻住在頗熱的看守所會後悔嗎?
看生死如廢物的醫生(死的是別人)-卻無法突破名利關-恐以後可能會失去自由,應該好好反省自己的貪心…
我盼望他們都是清白的-但檢察官和法官會相信他們嗎?人民會相信他們嗎?
「無罪推定原則」是國際公認的刑事訴訟基本原則,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 即揭示此一原則。 因此,被告雖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但如果沒有經過法院審判定罪以前,還不能說被告有犯罪,應該要先推定他是無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