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屋簷下
2024/07/10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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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年輕的時候,母親跟我說有位媒人安排我相親。
當時我尚不想結婚。但母親已答應媒人,我只好接受相親之事。
相親在鳳山一家店面二樓。
女主角生得雖普通,但也算是大家閨秀。
相親結束後,媒人跟我說女方會將兩棟房子當成嫁妝。
相親後,我並沒有答應此婚事。
為何我不貪圖兩棟房子?
原因有二,一是我覺得我們門不當戶不對(對方富有)。二是從小我就知道「在人屋簷下,不得不低頭」的道理。
我從小就有點傲骨,不想用婚姻去貪圖別人的富貴…
婚姻中,不要想嫁入豪門或娶富千金(婚姻不是買賣)…
在人屋簷下,天天要「折腰」(會矮人一節),到時可能會後悔,不該用婚姻去貪戀別人的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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