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閃光新聞憶往事
2009/01/30 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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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年的2月6日因為好友而第一次當動物園志工,
面著悠閒在夢鄉的無尾熊派翠克(雄)哈雷(雌),
主要的工作就是---維護秩序---,
基本上要說請往前走 請跟上 不可用閃光燈...等
遊客可以說是把我們當萬事通
第一名問題:
為何有冷氣機?住的比人還好!
2.牠何時會動?
3.他們都是公的吧?
4.為什麼不可以用閃光燈?
當他們能夠動一下 就會得到大家驚嘆-----
閃光是可以用來打暗號 如汽車可以致意或警示
也可以是網路上所說的情人製造的光芒
現在也流行blingbling
可是當兩隻動物遇見閃光燈
天天數量可畏的人類
除了驚慌憂慮
也如同葉先生所說
對眼睛和皮膚會造成傷害
有些畫展與古物也有禁止使用閃光燈
很多人不遵守 只好全面禁相機出現囉!
所以促進消費去買他們明信片與專家拍攝照片
畢竟有玻璃反射影像 而且沒有人希望眼睛瞎掉
想拍請先將閃光封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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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2) :
- 2樓. 汜2009/02/05 13:16恩恩
這個問題似乎從很早以前就在說了
不管如何禁止,還是有沒公德心的人會去這么做。唉
- 1樓. faith信心2009/02/05 09:21對啊~
電視新聞都已播了無數次了
相信現場也有立牌告示
還要這樣開閃光
其實很多地方都是要關閃光燈的
這是基本的尊重
原來就是要將心比心唄
bettylucky 於 2009/02/05 11:06回覆
畫出真實的心情是不簡單
持續分享
要健康快樂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