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udn網路城邦
見閃光新聞憶往事
2009/01/30 21:29
瀏覽812
迴響2
推薦14
引用0

有一年的2月6日因為好友而第一次當動物園志工,
面著悠閒在夢鄉的無尾熊派翠克(雄)哈雷(雌),
主要的工作就是---維護秩序---,
基本上要說請往前走 請跟上 不可用閃光燈...等
遊客可以說是把我們當萬事通
第一名問題:
為何有冷氣機?住的比人還好!
2.牠何時會動?
3.他們都是公的吧?
4.為什麼不可以用閃光燈?

當他們能夠動一下 就會得到大家驚嘆-----


閃光是可以用來打暗號 如汽車可以致意或警示
也可以是網路上所說的情人製造的光芒
現在也流行blingbling
可是當兩隻動物遇見閃光燈
天天數量可畏的人類
除了驚慌憂慮
也如同葉先生所說
對眼睛和皮膚會造成傷害
有些畫展與古物也有禁止使用閃光燈
很多人不遵守 只好全面禁相機出現囉!
所以促進消費去買他們明信片與專家拍攝照片
畢竟有玻璃反射影像 而且沒有人希望眼睛瞎掉
想拍請先將閃光封鎖吧!



有誰推薦more
迴響(2) :
2樓.
2009/02/05 13:16
恩恩

這個問題似乎從很早以前就在說了

不管如何禁止,還是有沒公德心的人會去這么做。唉


沒法可管-只好請館內用力宣導和告訴小朋友囉!

cos教學文很仔細-有熱情不錯唷! bettylucky2009/02/07 01:07回覆
1樓. faith信心
2009/02/05 09:21
對啊~

電視新聞都已播了無數次了

相信現場也有立牌告示

還要這樣開閃光

其實很多地方都是要關閃光燈的

這是基本的尊重

原來就是要將心比心唄

畫出真實的心情是不簡單
持續分享
要健康快樂喔!

bettylucky2009/02/05 11:06回覆

發表迴響

會員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