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酒檳榔賣兒少 北市去年僅罰3件
2016/07/07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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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池雅蓉╱台北報導】
兒少接觸菸、酒及檳榔,裁罰成案難!台北市社會局、衛生局及相關局處致力讓青少年遠離菸、酒及檳榔,但檢舉案件往往因證據不足,難以成案,去年社會局依《兒童與少年福利法》僅裁罰3件,盼能透過向店家、鄰里宣導,建立正確觀念,從源頭保護兒少。
台北市社會局9日舉辦「我支持不賣菸、酒、檳榔予兒少宣導活動」,由局長許立民帶小朋友們在賣場挑選食物、飲料,藉此教育他們正確觀念,什麼是現在年紀能購買的,避免過早接觸菸酒。
兒少福利科長王惠宜表示,過去許多家長未建立正確觀念,會請孩子去買菸、酒及檳榔,更曾有個案是因父母覺得好玩,便拿菸、檳榔給4歲孩子食用。
去年社會局針對賣給未成年酒及檳榔的店家或個人,依照《兒童與少年福利法》裁罰案件僅3件,成案比例低。王惠宜說,檢舉通報成案需有明確證據,除非是當場檢舉,否則難以證明買賣事實,才讓成案數偏低。
王惠宜坦言,雖藉店家把關、鄰里宣導觀念,但現今兒少不只能在實體店面購買,網路、朋友之間更容易,「要完全禁止幾乎不可能」,盼從推廣正確觀念,從源頭避免兒少過早接觸菸酒等物品,危害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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