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再見之後第十一天,倒了一個多禮拜的苦水跟垃圾,到底是想讓自己過得好一點還是希望能追求到她?我覺得是後者居多。
會開始做這樣子類似日記的寫作,就是因為她沒有給我明確的回應,只說我是因為看到她剛好出現而想追求她。
檢討下來,我對她的態度,撇除內心小劇場以外,幾乎跟其他人沒有差異,甚至因為種種原因,我對其他女生的態度甚至比對她熱情。對其他人開得玩笑,只有對她是認真的。
我很不想寫她感動我,吸引我的部分,我真的怕我會遺忘跟放下。
她對我的態度,看起來也真的只當我是同事跟工具人傾。她熱愛自由,懷抱夢想,我願意成就她,不管是開路還是後援。追隨一個值得付出的領袖比成就自己的事業更加符合我的個性。
昨天晚上一直想著要上線寫些什麼,還是就這樣把這個動作停止下來。寫這些喃喃自語的文字,比那本叨叨絮絮的戀人絮語還要沒有吸引力。若要說是寫給誰看的?答案自始至終都只有她,我希望用這個舉動對自己證明我是真的喜歡她,也希望有一天能夠觸碰到她,讓她知道我不是一時衝動而已。
不管怎麼說,她都是年輕,外表漂亮又可愛的女生,我不能說她的外在吸引我,相反的,我覺得看著她都是享受,當個變態跟蹤狂的代價跟可以隨時看著她相比,似乎沒這麼高。
我也曾跟她聊過為什麼不曾跟女生交往過,也很坦白的說,我的個性跟工作型態常常會要求我投入所有身心去執行,我沒辦法隨時陪在我喜歡的人身邊,甚至也沒辦法注意到是不是有別人介入,我希望我的對象不會變心,我也只能給出這樣的保證,我確定了喜歡的對象就不會改變心意,直到對方離開我。
我不曉得這個過程會多長,也許像別人戒菸戒酒一樣,一個月、兩個月過去就沒事了,又或者跟戒毒一樣只能反覆勒戒直到人生結束,只是不管是哪一種樣子,都不是我想要的。行動,然後再一次告訴她:我喜歡她。我需要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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