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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是一精明 分為六和合
2010/05/09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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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言同是一精明,分為六和合。

一精明者,一心也。六和合者,六根也。

此六根各與塵合:
眼與色合、
耳與聲合、
鼻與香合、
舌與味合、
身與觸合、
意與法合。
中間生六識為十八界。

若了十八界無所有,束六和合為一精明。一精明者,即心也。

學道人皆知此,但不能免作一精明六和合解,遂被法縛,不契本心。

CBETA 2008 - T48n2012Ap0382a25
No. 2012A 黃檗山 斷際禪師 傳心法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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