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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樓、露台、陽台合法加蓋、平改斜-各項合法頂棚申請專案
2023/12/13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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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過去不少房屋老舊漏水,在屋頂加蓋頂棚被檢舉違建, 新北市今年一月放寬門檻,符合條件者經會勘申請,不需收費即就地合法,估計全市一萬八千件可解除列管,但新措施上路逾半年,僅兩百多件申請,占整體比率僅一.二%。工務局分析,民眾擔心被官方「點名作記號」,也有人認為門檻太高、怕麻煩,影響申請意願。

高度也放寬至2.1公尺

市府一○一年訂定「新北市合法建築物屋頂窳陋設置無壁式雨棚處理原則」,建物老舊漏水加蓋頂棚,需向工務局申請,並檢附專業技師安全鑑定證明,得額外花費數萬元,甚至比工程費用高,不符成本效益。屋齡20年免建築師簽證

今年一月工務局修正申請程序,建物從五樓以下放寬至七樓以下,屋齡超過二十年適用,其中免除建築師簽證文件,改派員現勘認定,屋脊高度從原本一.五公尺放寬至二.一公尺,四周不得封閉或設置門窗。

違章建築拆除大隊副大隊長蘇志民指出,目前兩百三十二件報備,其中六十八件施工完成、解除列管,推測申請不踴躍原因,可能因屋主曾被檢舉違建,擔心申請反被市府「點名作記號」,貼上違規戶標籤,也有人認為申請流程複雜,怕麻煩而降低意願。

住新莊五樓公寓的賴先生說,建物屋齡超過三十年,十多年前房屋漏水嚴重,夏季日照強烈,室內悶熱,不得已在頂樓加蓋鐵皮,市府雖放寬合法條件,但一般頂樓加蓋高度平均三公尺,二.一公尺門檻太嚴格;此外,目前雨棚未被舉發違建,提出申請豈非「此地無銀三百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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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對於民眾為解決老舊公寓漏水問題,同意其自行在頂樓加蓋斜屋頂,但高度不得超過一點五公尺,而此一高度限制卻引發民怨屢向議員陳情,因此,北市建管處於十一月二十五日公布修正「台北市免辦建築執照建築物或雜項工作物處理原則」第二點第十三款規定,放寬高度限制至二點一公尺,建管處一日表示,新的斜屋頂限高規定從一日開始生效實施。

建管處長劉美秀表示,為解決老舊建築物屋頂漏水情形,台北市自九十五年規定,只要取得直下方所有權人的同意書,並經過專業技師簽證安全無虞,可在屋頂平台上搭設一點五公尺以下防漏水棚架,解決漏水問題。但執行至今,因搭建的棚架過低,住戶無法正常使用屋頂平台曬衣、洗水塔等日常功能,造成取得同棟其他住戶同意書困難,甚至有未經申請擅自搭設違建之情形,常造成民怨,所以,今年參考各縣市相關規定,放寬棚架高度到二點一公尺,但四周不能搭設壁體,且仍須於臨道路側留設面積不得小於三公尺乘三公尺的避難空間,否則以違章建築查報拆除。

另針對原已向建管處申請核備在案的一點五公尺棚架,若有重新設置二點一公尺棚架需求,仍應依現行規定重新申請報備;又針對修法前未經申請擅自搭設之棚架,建管處將限期違建人依現行規定申請報備,逾期未報備或仍不符規定者,將依規定優先拆除。

劉美秀呼籲,目前建造斜屋頂的高度已於十二月一日放寬,有設置需求民眾應依規定申請,切勿自行違法搭設加蓋;另針對申請搭設並核准在案的斜屋頂雨棚,建管處會不定時派員現場勘查,提醒市民切勿二次施工,避免觸法,如有發現增建情事,將優先查報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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