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屆金鴻獎全國書法比賽辦法
2007/04/10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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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辦單位:國立國父紀念館;金鴻兒童文教基金會;中國標準草書協會
2.初賽作品收件日期:96年6月18日至30日
3.收件地址:台北郵政第26-1306號信箱金鴻兒童文教基金會收
4.作品可於6月29日中午前交至訓育組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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