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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17日蘭嶼考察行
2012/10/22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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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1017日,學聖與原能會、台電赴蘭嶼考察核廢料貯存場,以儀器實際監測貯存場及蘭嶼周遭環境之輻射值,同時,也拜訪蘭嶼部落文化基金會,實際瞭解蘭嶼鄉民的需求與期待。

      蘭嶼的居民沒有使用核能發電,但卻替台灣本島居民接受核廢料,並生活在輻射污染的恐懼當中,台灣政府及相關單位確實應負最大責任。核廢料離開蘭嶼一直是蘭嶼居民最為關切的問題,然而,台灣地狹人稠,無論核廢料移至何處,當地的居民與民意代表皆會反對,故要在台灣選定最終貯存場址是不可能達成的任務。

學聖認為,身為民意代表,不能夠隨便給出承諾,讓人民開心後又轉為失望,這是學聖絕對不願意做的事情!因此,關於蘭嶼核廢料問題,學聖提出了一個可能可行之方案:

1.      藉由民國100年簽訂之兩岸核電安全協議之生效,提高政府層級,由經濟部與陸委會協助與中國洽談將核廢料最終貯存場納入協議內容,有機會將核廢料最終貯存場移址至中國內地鮮有人煙之處,實質解決蘭嶼核廢料問題。

2.      由於蘭嶼土地租約已到期且不願續租,因此,在確實解決蘭嶼核廢料問題之前,政府必須負起最大責任,並給予蘭嶼民眾有誠意且有感的補償,學聖非常支持蘭嶼鄉民提出的幾點訴求,包含:

(1)            由原能會編列經費邀集專家、國際團隊、蘭嶼鄉民及台電,進行全面輻射污染           

                   檢測,並研擬除污計畫。

(2)            土地租約過期,應將核廢料儘速遷離蘭嶼,政府應接手專案處理。

(3)            全面徹底對島上居民做全身健康檢查,並進行流行病學研究。

(4)            制訂賠償金特別條款,保障蘭嶼權益。

(5)            提升蘭嶼核廢料貯存場設施等級,並至少比照核一、核二廠等先進設備層級。

     未來,不論是在教委會或是對行政院的質詢上,學聖四年的問政,也都會持續朝著今日對蘭嶼居民的承諾進行。

    這趟蘭嶼行,學聖深深覺得蘭嶼是個非常美麗的地方,四周有一望無盡的大海,海水靛藍,島上綠樹環繞,也推薦大家有空多到蘭嶼遊玩與休息,放鬆平常緊繃的心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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