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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當招攬保險 精障貧婦難以維生
2012/09/14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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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公司業務人員向患有精神障礙的病患招攬保險,躉繳大筆保費,致使保戶身無分文,家屬透過里長向立法委員陳學聖投訴,經過陳學聖了解,立刻向金融管理委員會保險局反映,請該保險公司退還保費,該保險公司自知理虧,將盡速退還全額保費,並且對不當招攬的業務人員也會給予處分。

住在中壢市自治里的一名女子,父母皆亡故,本身患有精神分裂症、憂鬱症,領有身障手冊,目前在住院中。親人表示,其母於六月間往生,遺下一筆約兩百萬元的保險費,有保險業務員乃向該女招攬,該女同意將兩百萬元全部繳給保險公司,由保險公司代存入美金帳戶,而後每個月所產生之利息則做為繳納保費之用,造成該女身無分文,甚至吃飯的錢都沒有。

該女舅媽前往探視,見家中東西雜亂,想要僱人整理環境,才知道該女將母親的理賠金全當成了自己的保險費,自己則身無分文,甚至病發住院。緊急向里長吳宏駿求助,吳里長也覺得事有蹊翹,立刻請陳學聖立法委員協助。

陳學聖表示,保險業務員為了業績努力招攬無可厚非,但也應該賺錢有道,對一個身心障礙的人進行遊說及招攬,在簽訂保險契約時,如因保險人精神障礙至意思能力欠缺,依民法是無效的,他籲請保險公司拿出職業道德,盡快將全數金額退還,以便讓該女有生活費用。

經過陳學聖的協調,保險公司自知業務員的行為並不恰當,立即將全額保費退還,而對招攬的業務員也會再教育,陳學聖肯定吳宏駿里長的警覺性與服務熱忱,也呼籲保險公司對員工要加強教育訓練,更希望不要再有下一個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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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搶業績》精障婦貧病 受益金又繳保費
 
【2012-09-14 自由時報 桃園焦點 席艷俠 】

  業務員招攬行為不當 200多萬全退還

  〔記者席艷俠╱中壢報導〕中壢巿一名患有精神障礙的婦人,母親過世後,受益二百多萬元身故保險金,沒想到保險公司業務員又向婦人拉保壽險,把二百多萬元用躉繳方式一次繳清保費,婦人身無分文,日子無以為繼。立法委員陳學聖協調後,保險公司自知理虧,昨天匯回這筆錢。

  這名精障婦人還患有憂鬱症,領有身障手冊,目前住院中,她單身一人,沒有工作賺錢能力,父親早逝,母親今年六月也去世,生前有投保壽險,留下二百多萬元死亡保險金給婦人。七月婦人生病住院,舅媽來探視才知二百多萬元沒了,她身無分文,吃飯、治病成問題,原來,婦人被業務員招攬投保壽險,兩百多萬元全部繳清保費。

  保費可月繳、季繳、年繳,婦人連營生都無能力,竟然還躉繳,舅媽認為業務員可能有連哄帶騙的不法作為,急找里長求助,里長覺得有蹊蹺,找上陳學聖,陳學聖向金融管理委員會保險局反映,請保險公司退還保費。

  他說,保險業務員對精神障礙的被保險人簽訂保險契約時,依民法是無效的,請保險公司拿出職業道德,將全數保費退還,以便讓該婦女有生活費用。

  保險公司也認為業務員招攬行為不恰當,昨天全數退回保費,也對該保險業務員做處分。

  陳學聖還舉一個案例,一名六、七十歲婦女買了兩件保險,因保費沉重決定不再保,業務員卻誆稱可保留一件不用繳錢,卻用另一件解約保險該退的保費拿來為婦女繳保留保險的保費,其子女察覺不對,向陳學聖求助,協調後退還五十萬元解約金。

  陳學聖說,保險業務人員有業績壓力可以理解,但不能不擇手段,連精障者存活的錢都要拉保,就沒道德了。類似案例很多,請保險公司對員工加強教育訓練,希望不要再有下一個受害者。

錢全部投保 身障女身無分文
 
【2012-09-14 聯合報 桃園綜合新聞 記者劉愛生∕中壢報導 】
  中壢一名持有身障手冊的李姓女子,誤聽保險公司業務員遊說,將母親往生遺留的200萬元,全數存入美金帳戶,每月利息繳交保費,造成李女身無分文,甚至吃飯的錢都沒有。

  李姓女子的舅媽日前前往探視,看見家中東西雜亂,想要僱人整理環境,才知李女已將母親遺產的200萬元全數當成自己的保險費,李女已身無分文,甚至病發住院。

  中壢市自治里長吳宏駿表示,他接獲李女舅媽的緊急求助,追問保險公司業務員,感覺事有蹊蹺,轉向立委陳學聖反映並請求協助。

  立委陳學聖表示,保險業務員為了業績努力招攬無可厚非,但也應該賺錢有道,他多次協調後,這家保險公司自知理虧,且業務員的行為也不恰當,同意將保費全額退還,並對不當招攬的業務員給予處分。

  立委陳學聖除了肯定吳宏駿的警覺性與服務熱忱,也呼籲保險公司對員工要加強教育訓練,希望不要再有下一個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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