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不能廢,該死的就要死!只想到槍下留人,刀下卻從沒有留過人?
沒有人要她去殺人,為什麼她想到的,就是人是她殺的呢?以為當上法務部長這個職務,就可以沒有人被殺嗎!這種邏輯,真的太奇怪了!殺人的可以有再一次的機會,那被殺的人就活該,活著只有一次機會嗎?
只是代理正義,有什麼好辦不到的!領著大家的納稅錢,就辦得到!所以不想繳罰單的,一定要當上交通部長。不想繳稅的,可以當個財政部長!要心甘情願繳罰單、繳稅,誰也辦不到!
贊成廢除死刑的人,不先關懷被害家屬的心情,卻只想著為死刑犯留下活命。被害家屬有仇恨,但誰願意帶著恨意過一生。如果沒有恨意,如何能堅強活到現在。說自己會原諒兇手的話,說得太輕描淡寫了。沒有真正遭遇到,還是不能體會被害的心。還要被害家屬理性的寬恕,對死刑犯太寬容,對被害家屬太殘酷了!
大多數是反對廢除死刑的,不跟著世界潮流走,好像一下子全台灣變成最不善良的國家。但寬恕死刑犯是一種權利,我們就沒有害怕死刑犯的權利嗎?害怕誰是下一個被隨機殺害的可能,更害怕要大家花錢養死刑犯一輩子。廢除死刑是世界趨勢,誰說的!世界流行名牌,也不一定非名牌不可呀!世界潮流又不一定是正確的!
法律對犯罪者已經很寬容了,法律的正義對被害者,卻只是一個交代而已。當親人被害,家屬也只能希望親人在被殺之前,不要太痛苦。要被判到死刑還有三次的機會,被害家屬卻要被凌遲三次!最後還不執行!任誰都無法理性!審判過程還要經過幾十年的等待時間,這一點全世界倒都很一致!世界潮流不一定都是對的!
想廢除死刑的,應該先去做好,怎麼不讓人犯下死刑罪!為什麼是給死刑犯一次自新的機會,而不是給被害家屬一次殺人的機會!死刑罪不致死這個理念,似乎是人人都有犯一次死刑罪的機會!
如果判了,還不執行,那報案做什麼?還要法院做什麼?法務部又要做什麼?既然都不執行,警察也沒有非辦不可的案子。整個司法系統應該可以撤了,這樣,也省了不少納稅錢吧!
台灣還是個很善良的寶島,若不是非報不可的案,最會容忍的台灣人,也不會非報不可。一旦報案,必是罪無可逭。死罪都能饒,那麼,既然都不會判死,就賭一次被抓到了,還可以吃一輩子的免錢飯。反正失業率又那麼高!對犯罪的人,根本不會有一點的警惕!何況還有一些監獄,好好逃!
法律對犯罪的人已經很讓步了,管他真認錯、假認錯,只要裝認錯,就可以輕判。該死就要死,犯罪的人需要人權,那從沒犯過罪的人,不但要寬恕還要理性的養他一輩子!這不是慈悲,是價值錯亂吧!
原來法務部也可以不執行的!應該執行卻不執行,法務部其實也可以廢了。幹嘛還寄一些要繳錢的執行命令呀,太一視不同仁了!該死的有不能死的權利,沒錢的就沒有不繳錢的權利?欠錢還錢是天經地義,殺人償命卻是違反人權!
如果死罪可免,那…偷窺應該也有權利吧!人家就愛偷偷的看,不讓人偷,也不讓人看,偷看更不行,實在是太不人道了!
一個有名望的大學校長的說法;最好一個殺紅眼的人,還可以聽他好好說!媽媽的話都不聽了,會聽一個被他殺掉的人的話?臨死之言,其言也善,但殺他的會知道什麼是善嗎?沒有發生的事,說起來容易!
被殺的比殺人的還多,判一次死刑都還不夠賠!死可以輕如鴻毛的泰山重,最難忍受的就是不好死的死去。看到日本案例,所謂的人權律師,根本是在加害被害家屬的人權!強烈反對廢除死刑,別再說是世界趨勢的話了!要我們文明的對待罪無可赦,才是辦不到!
誰也沒有權利奪走誰的生命,誰也沒有權利因為自己不幸,造成別人更不幸!
- 15樓. ClaireFu全民認股買濕地救海豚2010/03/23 15:29說的好!!
要是台灣真的廢了死刑, 那我就要找人來開受害者復仇公司!! 政府沒辦法給受害親屬一個遲來的正義, 那只好我們老百姓自己找人來替天行道了. 唉~~ 繳稅是為了什麼?? 無言.... - 14樓.2010/03/18 14:50許多社運領袖出任公職後,表現真的是很差
王清峰一生清譽毀在一夕
出任該職真不值得
社運界另一名女人
王如玄也是如此
表現很差喔
祝安
- 13樓.2010/03/18 02:13吃定
要我養死刑犯 不如健保不要漲
橫恕 就是吃定老百姓就對了
- 12樓.2010/03/17 15:59人不能死
誰教殺人犯先犯了死人罪 除了死人罪外加恐赫 傷害
死刑還太便宜了呢 判死刑 至少還知道自己將怎麼死
那些被殺的人呢 連 自己為何被殺 連喊不公平都來不及
一報還一報 怎麼還都不夠 野口女 於 2010/03/18 17:00回覆 - 11樓. 馬蓋鮮2010/03/17 14:13廢了
治安會更亂吧....
44個死刑犯其中一隻
對被害人砍176刀
死刑....能廢嗎??
- 10樓.2010/03/16 18:49說得太好!
說得太好!我認同妳的見解!
Greym-
尤其是為了世界趨勢而廢除死刑 更讓人覺得可笑 野口女 於 2010/03/17 02:01回覆 - 9樓. 林秋玲2010/03/16 12:33將心比心
這是個很有建設性的議題
在數十年前,有一起鐵路命案,受害人就是我的親戚, 小小年紀的我,恨不得那殺人犯趕快死在我面前,這個陰影一直在我心上無法消除!
近來佛法薰習,知道有因有果的因果循環,雖然經常慈悲心流露憐憫眾生,但是我還是覺得那些害死人家性命的一定要償命,要接受法律制裁,絕不能姑息養奸!
不過,現在有很多殺人犯都沒被判死刑,說什麼「法律不外情理」,只要提出充分的理由,殺人犯還是可以被免除死刑,還是可以被緩刑、特赦、走出來!
真正被判執行死刑的是那些殺害很多人命,而且罪大惡極的殺人犯, 真要廢除死刑,司法機關不執行這些死刑犯, 還要拿百姓的錢來養這些人,這樣的作法公平嗎?萬一出來了惡性仍在,也會讓人心惶恐不安,廢除死刑真的會引起天地公憤!
再說,如果我是殺人犯,在獄中真的懺悔了,我會想到自己殺害別人總要償命,做錯事總要受懲罰,我豈能苟且偷生不死?我償命了,才能心安理得!
- 8樓. 小奕(愛在宜蘭破曉時)2010/03/15 09:25同感~
死刑不能廢,誰都沒有權利奪走別人的生命,我也認為殺人者死,否則又該如何保障善良的好人呢?
江湖波濤,不隨浮沉。
宦海洶湧,無愧平生!殺人者不死 造成有人死得太冤 野口女 於 2010/03/17 02:00回覆 - 7樓. tracy's shoes2010/03/14 21:45誰也沒有權利......
你文章的最後一句話
同時道出了被害者及其家屬
還有現在"還活著服刑"的加害人及其家屬的心聲
尊重生命不能全靠"死刑"來教育或嚇阻
而是在犯下殺人罪之前就該運用千方萬法去避免與阻止
讓殺人之事不輕易發生
才是長久之計
- 6樓. ♡ 綾子♡2010/03/14 19:42根本是為了虛名 世界很大 跟得上世界 我們也變得很大嗎 野口女 於 2010/03/15 00:49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