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 三讀
公共場所餵母奶 不得禁止
違者最高罰3萬 可連續罰 不得以有哺乳室為由 要求前往特定處所哺乳
【
立法院院會上午三讀通過「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未來婦女在公共場所哺乳,任何人不得禁止、驅離或妨礙,違者處新台幣6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
如有需要,未來婦女將可在公共場所哺乳,任何人不得以該處已有哺乳室等設施為由,要求婦女前往特定處所哺乳,若有禁止、驅離或妨礙情事,可處6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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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以有哺乳室為由 要求前往特定處所哺乳???
有哺乳室還要公然哺乳???
外出時也可先收集母乳,
或在外時改吃配方奶粉,就真會影响嬰兒健康嗎?
躲得過人間法律,躲得過閻王?
『假使百千劫,所造業不亡,因緣際會時,果報還自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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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唯佛能全部了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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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以個人經驗推測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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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樓. 優天使-【事事變化莫測】52010/12/26 14:10也太誇張了吧~~
好文推推~
努力不一定會成功,但不努力一定失敗。謝謝! allopurinal 於 2010/12/31 08:26回覆 - 2樓. 椰子樹2010/11/25 08:34哺乳是很神聖的行為
哺乳是很神聖的行為,我一直這麼認為。
您可能不知道,小貝比吸慣了母體的乳頭,若要他改吸奶瓶,一時之間會把它當成異物,除非是出生後就有使用奶瓶的習慣,才會接受。
很多哺育母乳的婦女,也不喜歡在公開場合哺乳,但有時候真的是沒辦法,因為哺乳室並不是三兩步就有的,難道要讓小貝比一直哭鬧嗎?
現代的哺乳衣做的很憂,哺乳的時候您絕對看不到讓人臉紅的畫面,反而會覺得很溫馨。
關於這項法案,我覺得很棒!
以上是個人意見,沒有別的意思。
但我看到的可不一樣,那位三十不到的媽媽,
在大庭廣眾把乳房掏出來,是清楚看到,
而想看不到也不行,更糟的是有人看一眼還被罵,
跟流氓一般。以為別人想看。
「小貝比吸慣了母體的乳頭,若要他改吸奶瓶,一時之間會把它當成異物」??!
我餵嬰兒的經驗不少,若真的餓,嬰兒是不管奶瓶或乳頭,如果會把奶瓶當成異物,
那就不會很餓。
若嬰兒一直哭鬧也不吃奶瓶,也該餓他一下。那是跟第七識有關。
所以還是:躲得過世間法律,躲得過閻王?
allopurinal 於 2010/11/25 22:55回覆 - 1樓. ling ya2010/11/15 20:39法源
在沒有哺乳室的地方
有法源吧
外出時也可先收集母乳,或在外時改吃配方奶粉,
就真會影响嬰兒健康嗎?
一位很有名的佛教老師(男性)說過,他在家裡睡覺時沒穿上衣,
衹穿衭子,結果受到警告(忘記是菩薩或護法神)。
男性在家裡睡覺沒穿上衣衹穿衭子,也受警告,何况是女性又在公共場所哺乳!
所以還是這句話:躲得過人間法律,躲得過閻王?
allopurinal 於 2010/11/15 22:46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