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災是不可預期的災難,為何只是企業、農民及縣市首長該承擔責任?
2012/08/25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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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修法..天災放颱風假的責任由企業與勞工各承擔一半,勞工為無給假、企業承擔進度延後、交單責任、天災損失....,這樣每當颱風要來時,才能集所有人的念力祈求老天保祐大家能安然渡過天災,否則每當氣象局發佈颱風消息,大部份的勞工都祈求放颱風假,而企業及各縣市首長放與不放假都會被罵,更可憐的是靠天吃飯的農民,在所有勞工都祈望放颱風假時,他們可是在滴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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