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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上事業,感情可別跟進。
2009/03/31 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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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這個年紀,曾創業的人應該為數不少,同儕開店當老闆也不是頭一遭了,這次輪到我的手帕交─千,嚴格說起來,是千的先生─阿特,頂了一家咖啡廳。

        阿特一直嚮往創業,這波低迷的景氣,讓不少人撐不過嚴寒,紛紛頂讓倒閉,阿特的國中同學─Miss隨意,發現了一家貼有頂讓告示的咖啡廳,由於沒有資金,於是找上阿特商量,他們一同前往與店老闆商談,發現頂讓所需的資金不多,他們可以應付,於是這件事就這樣定了下來,經過一個月的店務交接,年初開業了,很是恭禧。

        初期事事未上軌道,雜事多又不熟悉,人力不足,阿特來電詢問我是否願意幫忙,因為他也知道我有工作,一開始我以為是在假日時過去補貼人力不足的時段,我非常樂意,但經過詳談之後,才發現,他要我辭了現有工作,到他的店裡幫忙,這我得好好考慮,畢竟,我也認為現在並不是一個好的創業時機,重要的是,我不認為在阿特經營管理之下,這家店的壽命能維持長久,我還是回絕了。(一開始我會覺得回絕是很無情無義的事,後來我覺得阿特的算盤打得更是無情,因為他沒有考慮到,如果他店收了,我該何去何從。)

        既然無法到現場幫上忙,那至少多去捧場,總可以了吧?!開幕至今,我去捧場了三次。第一次去在開幕後三天,看得出來非常倉促,連菜單都還沒準備好,都已經開始第三天了?!由於雪山帶了手提電腦,我主動提議幫他們製作臨時菜單應應急,因為從頂讓到開幕的時間很短,又才剛開始,所以還沒上軌道我還可以理解,到了第二次上門捧場,是在年初六。

        年初六那天再次前往,正式的菜單是已經準備好了,但是沒什麼生意,那天發生了一件事,讓我覺得這家咖啡廳如果沒有辦法生存下去,阿特的合夥人佔了絕大部份的原因。那天一同到場的還有我與千的同學一對,班對同學─嗶波(男,圓臉、短下巴與眼皮半垂的無神眼睛,讓我想去多年前的連續劇─浴火鳳凰中之一角─嗶波,所以私下我總是這麼稱呼他)與波嗶(女,因男友之綽號而得此綽號。),他們各點了一盤義大利麵吃,但沒有點咖啡或任何飲料,我第一次光顧的時候,Miss隨意有給我折扣,但這次她一點折扣都沒有給我們其中的任何一個人,我沒有發現,是後來千打電話來跟我確認是否有得到折扣後,我才知道,因為千瞄見嗶波同學的帳單金額,像是沒有折扣的數字,所以特地打電話來問我,其實有沒有折扣對我來說,我是沒差,因為就是要捧場,少那幾十塊我也不會富,但我還是告訴千:「同學大老遠地跑來捧場,給點折扣是會比較好,特別是嗶波和妳平常的交情並沒有像妳我這麼好,我覺得還是請Miss隨意給妳的朋友一些折扣會比較好。」這件事千請阿特去跟Miss隨意溝通這件事,想不到Miss隨意不給折扣的原因是:「我覺得他們兩個(嗶波和波嗶)吃定千了,只點麵,想讓千請他們飲料,所以不想給折扣。」如果我是阿特,我想我會回她:「這個“私人”恩怨,我們自己處理就好,妳公事公辦就對了。」除了夾帶太多私人情緒之外,在經營上也很隨意,想開店就開店,想休息就休息,一發生任何狀況,第一個先打電話向阿特求救,而不是先處理問題,客人多時嫌太忙 ,客人少時就自己沖杯咖啡坐下來休息,完全沒有危機意識,飲料這種東西成本不高,也捨不得送客人一小杯在餐後解渴......。第三次是為了帶初六沒跟到的同學去捧場,所以我又再去了一次。

        阿特因為他得上班,店務都得Miss隨意打理,但他本著對合夥人的信頼及交情篤深,對於店務一概不過問,他不想給合夥人壓力,換得的結果就是熄燈收拾的下場。

        這項投資,嚴重的失敗,不但賠錢,夫妻感情也因此受到考驗。千因為與Miss隨意不熟,她把自己的立場設定成合夥人的家屬,雖然資金50%中的50%是她的,但是發言權因為立場的設定錯誤而完全喪失,很多事她已經預想到了,但因為無法發言,所以只能看著自己的積蓄一點一點的消耗掉,為此她不斷地向阿特抱怨,得理不饒人的談話方式及不退讓,最終換來的,是阿特不願侃侃而談。千的醋勁也讓阿特綁手綁腳,無法到店裡幫忙,填補人手短缺的問題,所以後來又多花了一筆錢,請了一位店員。

        阿特一直認為是千對於投資死心眼,不能看開投資會有失利的時候,所以不能接受她的指教及疲勞轟炸,言談之中充滿了對千的不滿,不論我怎麼告訴阿特,女人對於這件事的角度看法,他完全沒有聽進去,這就是我不能支持千嫁給他的原因。如果夫妻情人相處到最後,都是對方的錯,那還是夫妻情人嗎?爭對錯這種事不是法庭上的兩造律師才會做的事嗎?如果一心一意想爭對錯的話,那就當敵人就好了,何必相戀結婚?

        我只能安慰千,錢再賺就有,夫妻感情壞了難修補,夫妻失和並不是這項投資的目的,就相信阿特會把店頂出去,拿回原先投資的資金,她是答應不再數落阿特,但談話的最後,她又加了一句「希望這次他會好好反省」,唉~!她到底是有沒有聽進去啊?!

        雖然之後千與阿特後來因為我極力向他們推薦“貧民百萬富翁”一片,但他們不覺得好看而在電話裡頭一起向我戲謔抱怨,但總覺得這個價值觀造成的裂痕一旦出現,總會留下點什麼。




佑璇 2009/03/31 pm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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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樓. 東方貓
2009/04/24 22:52
還真是隨意啊...

請問這間店有任何人有餐飲相關的經歷嗎?

因為看起來只是兩個天真的傻瓜拿錢去買老闆頭銜耶...

經營不下去的店 他們有什麼把握可以做得比原來的好?

連菜單都沒想好 我想 他們不是很有自信 就是很有勇氣...

有!
有一個誤以為當過咖啡店店員就等於有餐飲經驗的傻瓜,
還有一個認為很會說大話就等於是交際手腕好的笨蛋,
他們的確如願地花了一筆錢買了二、三個月的頭銜。

他們有什麼把握可以做得比原來的好?
這個嘛~~~~~~,
是指他們“憑什麼”嗎?
憑著他們的“夢想”,
有夢最美,希望相隨丫~~

佑璇2009/04/25 01:12回覆
3樓. a11
2009/04/01 17:09
經驗談
92年我和朋友合夥開咖啡屋
我是店長兼主廚會計
請了兩位鐘點工讀生
但我做了三個月
我退出
因為我發現合夥人
常在非營業時間到店裡吃飯
也沒付錢
營業時間代朋友來吃飯
依樣沒付錢
都說用記帳的
但是月底他並沒有付錢
等於是店裡的呆帳

我退出後
他們也因公私不分
等讓給人了
還好
我因這樣看清一些人的德行
如今他們 一樣
靠著記者身分繼續去騙吃騙喝

非營業時間吃飯?那您不就必須特地到店為他們張羅?

私心人皆有之,難有一個人能做到完全的利他,
所以才必須盡可能地做到公歸公私歸私,
到店裡吃飯填飽的是誰的肚子,就該由誰付出代價,
本是常理,
是合股投資的“公司”,
又不是自家的廚房,
怎可以如此仗著朋友的情誼吃霸王飯?
三個月應該沒什麼損失,
萬幸萬幸!^^

佑璇2009/04/01 19:59回覆
2樓.
2009/03/31 22:50
只是想當老闆
合夥做生意,其實常常翻臉。因為賠錢時互相指責,賺錢時分配不均。利益之外,還有理念衝突,加上好朋友、合夥人角色混雜,大多數最後都是以翻臉做為結局。

但是,我覺得他們之所以失敗,主要還是因為兩個人都是想做老闆...威風而已。舉例而言,千會吃醋,不想讓阿特去幫忙,是因為不放心兩個人單獨相處,那可以裝一個IP攝影機,只要一個固定IP,千可以上網在任何地方看到店裡的情形,就會放心的多(其實順便也可以監視Miss隨便,竟然可以因為想去唱歌,還不到晚上就關門,還大方的講給我們聽...真是無言啊!)

要幫忙也不是一定要在店裡面,也可以到附近發傳單啊!或者阿特帶小孩,千進櫃台幫忙;或者夫妻兩個一起進去,接替Miss的班,一定會有辦法的...總而言之,如果只是想當老闆的話,以上都是爛方法...因為都不夠威風^^
哈哈!對!如果只是想要當老闆,以上都是爛方法,給我威風,其餘免談。

Miss隨意用員工腦袋經營咖啡廳,阿特用老闆心情經營咖啡廳,千則持著醋罐干預經營,重點是,誰也不讓誰,自己都沒錯,千錯萬錯,都是大家的錯。
佑璇2009/03/31 23:02回覆
1樓. freeparker
2009/03/31 21:51
投資合夥
投資合夥的一開頭 往往都是好事 但到了後來 不管賺不賺錢 大多都會出事 這其中最主要的原因 我認為是每個人的實力和需求並不相同 許多人可能還不了解這個道理 就去合夥投資了 但是事後 你認真想一下 大多數的時候 當朋友可能會比當合夥人還好
我的老闆草創公司初期,在台北市某個地下室小小的空間裡,每天忙到很晚,當他下班離開工作室時,經過一樓餐廳的門面,往往剛好遇上餐廳打洋的時間,他說他們打洋後,會在店裡待上一段時間打牌,把營業額中的小錢當成獎利,合夥人一同打牌看誰運氣好,把這點小錢的獎利帶回家,大家開心又無傷大雅,那幾個年輕人,有不同的專長,有室內設計、會計、餐飲......等背景,大家各司期職,不但大賺錢,還和樂地一塊經營,更擴大了店面。

要達到這樣的結果,實在不容易,就像您說的,實力和需求的不同,所造就出來的價值觀也就不同,如何把實力需求不同的人安排在一起共創事業,單憑傻勁和信任是不夠的,沒有事前全盤的評估勘查及長遠的規劃設定,執行後又不夠積極努力,要如何能夠成就事業?剛好,阿特和Miss隨意一樣都不俱備,又沒有足夠的雅量接受他人的意見,其它人自然不看好了。

不過如果換成是我,我還是覺得不要找熟識的朋友合作生意,寧可從夥伴變朋友,也不要從朋友變陌生人。
佑璇2009/03/31 22:32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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