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鐵虎
1895地主跋輸筊(註1)
押佃戶予人拄帳
鐵國山地形險要
毋驚阿本仔的大砲
大坪頂勇士千外名
樹林中腳手猛掠(註2)
日本軍風聲謗影
勸降先允十大條件
鐵山國兵器自由
維持治安稅金照收
文字往來面見不可求
台人自治外邦免插手
註1:跋筊即賭博 。
註2:猛掠即敏捷、俐落,猛音me第2聲。柯鐵虎,1874年生,坎頭厝人,原名柯鐵,因勇猛如虎外號柯鐵虎。1895年馬關條約清廷割台,1896年6月中旬,中部抗日軍齊集大坪頂(又名大平頂,今雲林縣、南投縣交界處)為根據地,共推簡義(簡精華)為首,柯鐵虎等為「十七大王」,組成抗日隊伍,建號天運,改大坪頂為「鐵國山」。10月,簡義歸順日本人,柯鐵虎被推為首腦,稱「總統」,領導一千外名義民在鐵國山設官分職,自籌軍餉,向人民收稅,負責地方治安,親像是一個獨立小王國。日軍萬分頭痛,請辜顯榮去議和,柯鐵虎開出十大條件,日方照單全收,鐵國山佮日本對抗的時間有四冬,到今抑擱是一段予雲林人驕傲的歷史。
附註: 柯鐵虎提出的十大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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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雲林斗六門及其附近,另設一治民局,由台灣人治理,聘一日人當副手。遇有人民刑案,由台灣人審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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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前清無兵防守,而今由日軍佔領之地區,日軍立即撤出,並將被日軍侵佔之大平頂山,退還給柯鐵虎作為屯兵之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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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以後柯鐵虎、張呂赤、賴福來、黃才等,可以率領台灣民兵保護人民。日軍如有事聯絡,只用文字往來交談,不得面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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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柯鐵虎以前向人民所收之稅金,以後仍照舊徵收,作為兵餉及行政經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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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柯鐵虎之所屬民兵,在保護地方安寧,日後如與日本官兵在途中相遇,雙方均不得挾怨惹是生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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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柯鐵虎自議和之後,屯兵山間保民,誓不為非作歹。如有奸人捏詞控告,必先將訴狀呈治民局,由台灣人審理,日人不得直接受理或派軍圍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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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雲林境內,准許民家使用軍械,以便自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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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雲林境內如有頑強不聽勸化之人,柯鐵虎可派民兵出山清剿,以免匪徒橫行鄉里魚肉人民,而妨礙柯鐵虎保境安民之名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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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凡以前犯罪之台灣人,自議和之後,均改由治民局主管審理,不得再由日本人毒打成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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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柯鐵虎沾大清皇帝之鴻恩,能保護雲林縣人民安居樂業,三年之後雙方再重議條款。 |
- 1樓. Ace Chen2011/09/13 20:25讚~
記賽德克.巴萊後,又一名勇士~~
陳岳賢Ace Che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