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每經記者 邊萬莉 每經編纂 任芷霓
伴隨著比特幣價錢的一路瘋漲,資本市場出現了很多一夜暴富的神話,投資數字錢幣的熱度一增再增。但是,數字錢幣的投資並不是簡單的跟風,而是需要一定的常識儲備和門檻,不然有可能一不小心墮入傳銷圈套當中。
同享財經開創人史青偉向記者默示,數字貨幣真假的判斷第一步要驗證取得的是否為真的智能合約代幣,是以區塊鏈體例照舊以中間化的體例刊行;第二步看有沒有真實的技術團隊、懂不懂區塊鏈、有沒有一些落地的項目和社區的活躍情況。
●打數字錢幣燈號
近些年來,跟著互聯網金融的迅速發展和普及,愈來愈多的投資者更偏向於這類新型的理財方式。此中,以比特幣為代表的數字貨幣投資熱度只增不減。眾多犯警分子操縱人們的這一心理,打著數字貨幣的燈號製造出各種各樣的「山寨幣」,並以高額回報為釣餌,進行欺騙、傳銷等違法犯法舉動。
整體上來看,自比特幣出現之初,價錢就在一路飆升,亦因此掀起了數字貨幣的炒作高潮。目前市場上出現了種類繁多的數字錢銀,不乏有一些假的數字錢幣濫竽湊數,乘隙招搖撞騙。《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裁判文書網上以「虛擬泉幣」「傳銷」為關鍵字搜刮發現,自2016年以來打著數字貨幣燈號進行的欺騙案件有180餘起。
盈燦諮詢高級研究員張葉霞示意,跟著互聯網手藝的普及,人們對新興的投資產品接管度越來越高。比特幣等主流數字貨幣價錢較高,想炒數字貨幣的投資人起頭尋覓新的類比特幣的產品,是以數字貨泉存在偉大的市場空間。另外,大部分的投資人對於數字貨幣的運作機制其實不清楚,沒法分辯「傳銷幣」和數字泉幣之間的不同,這就為「傳銷幣」的出現創造了可能。
xyz xyz記者研讀部門判決書後發現,盜窟數字錢銀的名稱花樣繁多,如「克拉幣」「雷恩斯」「暗黑幣」「華強幣」等。
2017年,江蘇省互聯網金融協會(以下簡稱江蘇互金協會)更新的《互聯網傳銷辨認指南(2017版)》(以下簡稱《識別指南》)中指出,按照中國反傳銷志願者同盟、今日話題以及相幹媒體掌握的資料,珍寶幣、百川幣、SMI、MBI、馬克幣、暗黑幣、MMM、美國富達複利理財、克拉幣、V寶、維卡幣、石油幣、華強幣、CB亞投行香港團體、幣盛、摩根幣、貝塔幣、世通元、U幣、聚寶、21世紀福克斯、萬喜理財、萬福幣、五行幣、易幣、中華幣等,都是披著或疑似披著數字錢銀的外套進行不法傳銷的項目。
●交會費、拉人頭
雖然名稱各不不異,但傳銷騙局的套路大同小異。一般來講,「傳銷幣」的把持者首先會模仿比特幣構建網站,並謊稱本身開辟的數字錢銀能與比特幣挂鉤,並在早期將所謂的數字貨幣價格炒得很高,以此來吸援用戶。用戶交錢註冊成為會員后,主要有兩種體例獲得收益:一種是交納會費,別的一種則是經由過程「拉人頭」成長下線。機會成熟后,行騙者集中拋售,價錢江河日下,投資者將血本無歸。
以維卡幣為例,湖南省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17年12月發佈了關於維卡幣事件的二審刑事判決書。據判決書顯示,維卡幣傳銷組織對外宣稱是繼「比特幣」以後的第二代加密電子貨幣,升值空間大,拐騙他人投入巨額資金到其設立的網站,並設立門坎,會員註冊后不克不及退會、退款。要成為維卡幣組織會員,必需在老會員的保舉下,繳納分歧級別的「門檻費」取得相應級別激活碼註冊成為分歧級另外會員。
維卡幣傳銷將盈利分為靜態增值和動態增值兩種模式,靜態增值時候周期長,增值空間小;動態增值是經由過程推薦他人加入,即拉人頭髮展下線,以成長人頭若幹來取得不同比例的直推獎、代數獎、對碰獎等,所有嘉獎中的60%進入會員賬號的現金賬戶,餘下的40%系統強制要求再次采辦代幣(即「復投」)。現金賬戶的獎金可以申請提現,但每次提現需支付高額(30歐元/次)的手續費等諸多嚴酷限制。該組織按照入會先後成長的順序組成層級,直接以成長人員的數目和投資金額作為返利根據,拐騙、激勵他人繼續發展其他人加入,騙取財物。
值得注意的是,《辨認指南》中提到傳銷式數字貨幣的「交易行情」根基是由平台和相幹組織者節制。相比其他傳銷,數字貨幣傳銷一般具有以下特點:有其實的產品即數字貨幣,並且被包裝的很高級;參加者可以取得拉人頭嘉獎,獎品是數字錢銀自己;數字泉幣會跟著參與騙局的人增添往往會升值,在數字貨泉升值周期,介入者可取得數字貨泉的數目也會增加,參與者包括最底層介入者也會獲利,但是進入貶值周期,底層介入者常常損失偉大。
在張葉霞看來,「傳銷幣」具有四個光鮮明顯的特徵。首先,投資人的主要收益並非來自數字泉幣,而是來自於下家和發展會員,賺的都是下家的錢,成長的會員越多,賺的錢也越多;其次,「傳銷幣」平台一般會向投資人承諾高額的收益,而且承諾「只漲不跌」,標榜「零風險」等很輕易誤導投資人的詞彙;第三,「傳銷幣」一般都由平台自己刊行,在自建平台進行交易,無法在市場長進行自由的暢通和生意業務;第四,「傳銷幣」的透明度較差,幣的整體數目未知,可以無限增發,產生幣的速度、數目完全由平台進行操控。
以經營數字貨幣的名義,操縱高額收益為誘餌吸引投資者,通過成長下線欺騙財帛的行為頻發。對此,工商總局在2017年12月發文提示警惕以傳銷為手段的新型互聯網欺詐行為,理性鄭重投資,防範好處受損。1月17日,全國公安機關、工商部門召開網路傳銷違法犯法舉止結合整治工作擺設會,該項結合整治步履將重點查處四類網路傳銷活動,其中,第一類就是以「消費返利」「資金合作」「數字貨幣」「投資理財」「網路遊戲」等為幌子的網路傳銷勾當。
事實上,投資數字錢銀是有門坎的,需要必然的常識儲蓄,否則就有可能陷入傳銷圈套,最終血本無歸。鑒別具有投資價值的數字錢幣和傳銷泉幣尤為關頭,《識別指南》從發行體例、生意業務體式格局、實現方式、是不是給出源代碼鏈接、官網是否以「https」開首五個方面進行了詳細的論述。數字貨幣依據特定演算法,經由過程大量計算產生,是去中心化的刊行體例。每一個分歧的終端節點負責保護統一個帳本,而這個保護進程首要是演算法對生意業務信息進行打包和加密,而傳銷貨幣則首要由某個機構發行,並且採用「拉人頭」的體式格局獲利。
值得一提的是,數字貨幣是市場自覺構成的零星買賣,形成規模后逐步由第三方設立建設生意業務所來完成交易,而傳銷貨泉則由某個機構本身刊行,而且自建平台來進行買賣。別的,傳銷錢銀的開源是完全剽竊別人的開源代碼,且沒有利用開源代碼來搭建法式,是可受網站節制的。同時,傳銷錢幣重點宣傳的是充值購買生意業務流程,並不提及其運作機制,乃至網站都沒有源代碼的鏈接地址。以「https」開頭的這類網址可以很好地庇護用戶數據不被不法盜取,但傳銷錢幣的官網、生意業務網站等在內的相幹網站都沒有以「https」開首。
對此,張葉霞建議,投資人在進行數字貨幣投資時,首先要明確數字泉幣的刊行體例、買賣體式格局、價錢波動等機制。史青偉在接管《逐日經濟新聞》記者採訪時亦默示,判定數字泉幣的真假,首先要驗證取得的是不是真的智能合約代幣,是以區塊鏈還是以中間化的方式刊行;第二步看有沒有真實的手藝團隊、懂不懂區塊鏈、有無一些落地的項目以及社區的活躍情況。他認為,真正做手藝的項目和傳銷照樣有區分的,一般傳銷是通過積極成長下線拉高價錢。
湖北文理學院立異創業學院副院長張樊認為,以金融產品為賣點的互聯網金融傳銷更具利誘性,所以在辨別傳銷和正常金融投資上特別要留意,凡是有交入夥費、拉人頭、團隊計酬等行為特徵就基本屬於傳銷舉止。
以下內文出自: http://news.sina.com.tw/article/20180228/25951446.html
限會員,要發表迴響,請先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