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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癌放射治療:會怎麼做?
2015/06/21 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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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射治療屬於特定區域範圍的治療,乃針對患側乳房、胸壁、鄰近淋巴區域
予以加強療效、降低復發機率,所以照射範圍當然須視病情的輕重程度而定。
原則上分為三種狀況,以接受何種手術、腫瘤大小和有無腋下(腋窩)淋巴結轉
移做區分:


一、無腋下淋巴結轉移者:接受乳房保留手術後必須接受放射治療才算完成區
域範圍的完整療程
(手術後如需化療者則在其結束後再安排)。如果是接受全切除
手術且腫瘤
未達5公分但手術後病理報告發現切除邊緣緊靠著腫瘤,仍可能有癌
細胞存在者,其治療範圍僅需侷限於患側乳房,或已全切除後的胸壁即可。

二、有
腋下淋巴結轉移者:治療範圍須包括乳房或胸壁,及其鄰近的鎖骨上下處
淋巴結,多數患者會再加上內乳淋巴結。

三、無腋下淋巴結轉移,經全切除手術而腫瘤5公分以上,或病理報告發現有殘
留腫瘤者,仍需採取第二項的治療範圍。

     乳癌的手術後放射治療療程需五至七周,每周5次,如以照射劑量計算約為5000
6600 單位 (cGy)
,療程末段有數次會針對原腫瘤區域作加強治療,其中的差異就
須由醫師根據病理化驗報告來評估每位患者的復發風險,及目前醫學界的主流共識
或治療準則作為遵循參考,因為在現代證據醫學講究「有所本」的規範下,任何治
療方法都須經過科學方法驗證,所以無論在何處的放射治療範圍、劑量、時程都不
離此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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