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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大未來
2008/07/08 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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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大未來

暢銷的背後,來自書中第一個主張:「世界上只分成兩種人,
從事自己喜歡且適合自己工作並藉此生活的人,
以及不是那樣過活的人。」村上龍說,
如果一定要以某種方式獲得生活上必要的金錢和充實感,
與其心不甘情不願的從事自己討厭的事,
倒不如可以從事自己喜歡的事。

根據教育部最新統計,台灣每八個大學應屆畢業生,就有一個選擇延後畢業,比例較八年前增加近一倍。
104人力銀行去年所做的調查也發現:72%的上班族不滿意目前工作。這兩個數字背後的原因都直指:
人們對工作「沒有明確目標」。

村上龍提出解決方案,也是第二個重要主張,對象是13歲以上的兒童與家長們,
他說:「年輕人在出社會之前,就應該、也能夠找到自己真正想從事的工作。」而且,要從13歲開始,就發掘自己的興趣。

為什麼是13歲?在心理學理論上,13歲,屬於兒童認知發展的第四個、也是最後一個階段:
「形式運算階段」。在此階段前,兒童會大量接觸事物,對很多事情都有好奇,但進入這個階段後,
孩子才能運用邏輯與抽象思維能力,判斷出自己的興趣何在。

村上龍並認為,好奇心,是人類發展最重要的武器,一旦消失,就等於失去了探索世界的能量。

事實上,每個人生下來都有源源不絕的好奇心,不幸的是,在教育或社會化過程中,
不斷的被成人世界充滿的妥協與庸俗給抹殺掉了。

尤其在亞洲,13歲,甚至更早開始,孩子被迫埋首於補習班的書籍中,等到考上大學,
頭一抬起來,才發覺自己連喜歡什麼都不知道。一進入職場,好奇心更被工作壓力一點一滴的消磨殆盡。

因此,13歲到22歲這時期,孩子既有旺盛的好奇心,也有邏輯思考能力,又沒有社會壓力,
可謂孩子探索興趣的黃金十年。


揮別迷思:
追求主流價值卻不快樂

許多人在選擇職業時,卻常陷入四個迷思:
一、做自己喜歡的事,和賺足夠的錢,不能畫上等號。
二、人必須進入團體,才能獲得明確的利益。
三、工作必須真正投入後,才能知道是不是自己所愛。
四、每個人經過學習就能勝任每件事。如此迷思,
常造成多數人一窩蜂追求當時社會認定的主流價值,而忽略掉自己的興趣與能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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