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訂最新「卡債轉換」目標,要求今明兩年銀行須再將15%長期循環信用餘額,轉成短期信用貸款或分期付款,明年底達成全體卡友減債40%。
金管會今年信用卡3大政策,除前述卡債轉換目標外,銀行局還要求信用卡帳單最低應繳金額,自第2期後應全部調高到5%(有7家銀行是2或3%),也應主動調降循環信用差別利率。
銀行局周五將邀銀行總經理開會討論「卡債轉換」,但銀行多認為做不到,關鍵原因是,若卡友將卡債轉成信貸或分期還款後,雖然借款利率比循環利率低,但信用卡信用額度「立即減少」,反而不方便。
銀行局去年推動「卡債轉換信貸(或分期付款)」機制,規定信用卡發卡行須將累積循環信用餘額的10%,轉成信貸或分期付款。若未達標準,未來將不能發新卡,也不能申辦新種業務,銀行為求達標,拚命拜託客戶轉換。
據了解,到去年底為止,33 家發卡行,僅1家沒達到標準,該銀行到今年3月底才達標,但銀行局至今未祭出處分。
金管會規定,持卡人使用循環信用須達1年以上,且信用良好,才能轉換;據統計,符合該條件的循環信用餘額約500多億元,雖然有不少銀行已轉換達13、14%,但全市場去年轉債金額僅50多億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