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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玉奴棒打薄情郎〉讀後感
2012/12/26 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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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意:

    宋紹興年間,臨安算是個富庶之鄉,但乞丐不少。金老大原是乞丐團團頭,住的好房子,種的好田園,吃的好食物,穿的好衣服,有一天,他把團頭的位子讓給金癩子做,鄉裡的人依然稱他團頭。金老大有個女兒,名叫玉奴。金老大倚著女兒才貌,希望她嫁個士人。

    鄰居介紹一位秀才莫稽,父母雙亡,家窮未娶,願意入贅。擇個吉日,兩家歡喜結親。

    滿月,金老大準備盛席,教女婿請同學,也榮耀家族。惱了金癩子,領著眾乞丐到金老大家鬧堂,嚇得秀才們都逃席去了,莫稽也跟著朋友躲避,在朋友家借宿一夜。玉奴氣得眼淚直流,只恨門風不好。為了要掙個出頭,玉奴鼓勵莫稽參加科舉考試。莫稽二十三歲中舉。

    這日瓊林宴結束,回家途中,一群小孩爭先恐後來看,說:「金團頭女婿做了官。」莫稽心裡很不舒服,他想:「早知道有今天的成就,怕沒有高門大族招贅成婚,如今拜團頭當丈人,將來兒女都是團頭的外孫,永遠被當成笑話。」

    莫稽帶著妻子赴任路上,又想起團頭的事,忽然動起惡念,把妻子推墮江中。玉奴幸好被丈夫的上司許公救上船。經過玉奴同意,許公設局使夫婦倆復合。

感想:

   玉奴個性比較客觀:她覺得門風不好,所以她勸丈夫刻苦讀書,任何古今書 籍,不惜價錢買給丈夫讀、向人學習,並教丈夫結交權貴名流,立志考上進士;莫稽把妻子推墬江裡,溺死妻子,別圖良配,為什麼她還要與他復合?玉奴說:「我雖然出生於寒門,禮數我懂。既然與莫稽做夫妻,從一而終。他嫌貧棄賤而忍心害理。我們各盡其道,我怎麼肯改嫁,以傷婦德?」

   有道德倫理者有決定權:莫稽身為進士,穿官服做大事,夫妻復合的決定權卻不在他手中,因為他自私、忘恩負義。如果妻子不原諒他,他難逃於良心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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