ㄧ個完整的自我:
1. 對於新經驗開放
2. 依循內在引導
3. 擁有正確概念
4. 建立親密的人際關係
5. 覺察自我的感受和高峰經驗
6. 自動自發且具有創造力
為促進案主人格發展,使用社會個案工作之過程:
1. 接案:接案時,工作者一方面了解案主的問題,一方面評估問題是否苻合機構服務的範圍與權責,決定是否接案。
2. 蒐集資料:包括與案主會談、家庭訪視、相關人員的訪視、查閱相關紀錄。
3. 分析診斷:生理功能方面、心理功能方面、社會功能方面、環境方面。
4. 計畫:有近期目標、遠期目標。
5. 處遇。
6. 評估。
7. 結案:預告結案時間、回顧處遇經驗、交代注意事項。
社會個案工作之原則
1. 個別化。
2. 有目的表達感受。
3. 有控制的情緒介入。
4. 接納。
5. 不批評態度。
6. 案主自決。
7. 保密。
為讓案主獲取生活技巧,使用社會團體工作之過程:
1. 團體初期:具體構思團體規模、聚會時間、地點、目標,同時工作者也須展開目標成員的諮詢、找出可能參與的成員、評估需求的情況等。
2. 團體聚集期:就是成員第一次見面,工作者要協助成員澄清自己對於團體的期待、了解成員的需求、處理成員抗拒、疏離或過度依賴。
3. 團體形成期。
4. 團體衝突期。
5. 團體維持期。
6. 團體結束期。
社會團體工作之功能:
1. 提供一種歸屬感。
2. 提供驗證事實的機會。
3. 得到互助合作的資源。
4. 賦予成員能力的工具。
社會團體工作之原則:
1. 團體成員的個別化。
2. 團體本身的個別化。
3. 接納成員優缺點。
4. 鼓勵成員合作關係。
5. 提升成員的參與能力。
6. 協助成員參與解決問題。
7. 妥切運用團體活動方案。
8. 不斷地評量團體過程。
位促使社會更公平正義名主和諧,使用社區工作之過程:
1. 建立關係。
2. 收集資料。
3. 需求評估及行程性評估。
4. 社區規劃及行程性評估。
5. 社區行動及行程性評估。
6. 成效評估。
社區發展工作的推展:
1. 設定目標。
2. 界定範圍。
3. 具體工作項目。
4. 取得經費來源。
5. 社區組織的架構:會員大會、會員、理事會、監事會。
社區工作之原則:
1. 社區合作原則。
2. 循序漸進原則。
3. 建立檔案原則。
4. 自我改進原則。
5. 激勵士氣原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