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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文彬 背法條有技巧
2012/01/23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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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本報記者張錦弘】 2012.01.02 02:51 am

國策顧問、律師許文彬是41年前第一屆司法官特考榜首,他很肯定本報推出「考公職」專版,針對想考司法官或律師的後進,他建議準備時,要先有整體概念、懂得法律哲學,再來記法條,就簡單多了。

許文彬今年63歲,是謝長廷的台大法律系同學,他們大三就考上律師,謝是榜首,他則是第八名;1970年他大四,司法官由高考改為特考,他是榜首,平均分數69.46分,只差一點點就能以70分優等錄取,40年來,少有人能超越他的分數。

許文彬說,讀法律要先有整體概念,以刑法為例,讀他老師韓忠謨寫的「刑法原理」,終生受用,例如提到刑法採主觀主義,如詐欺、背信罪的量刑,會注意被告品性、與原告的關係。

至於具體法條,許文彬認為,能背多少算多少,但也有技巧,例如民法第882條,講的是「地上權、農育權及典權,均得為抵押權之標的物」,他聯想成爸爸餓了,才要抵押;至於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第239條,都提到通姦罪,也是罕見的巧合。

全文網址: http://udn.com/NEWS/LIFE/LIF6/6817833.shtml#ixzz1kGP1wGC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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